第0317章 自取之(1 / 5)

小说:蜀汉之庄稼汉 作者:甲青

“丞相说了,兄长这个益州典农校尉民属官,朝廷暂不另委他人,让兄长自取之。”

耳熟,非常地耳熟!

刘备当年死的时候,也曾对诸葛老妖说过“自取之”的话。

意思有两个,一个是自己取而代之,一个是自己再取他人而任之。

但不管是哪一个,都不会影响大汉后十年的政治走向。

那就是政令皆出于诸葛亮。

诸葛老妖肯定是不会取而代之的,但阿斗从此就多了一位相父。

所以这时听到诸葛老妖对自己说出“自取之”的话来,冯土鳖一时受不住这话,差点就跳了起来。

“朝廷官吏,乃是公器,如何能私授?”

冯永有些惊疑不定,心想老子又不是没和诸葛老妖打过交道,就凭他那抠搜的模样,怎么可能会这般大方?再说了,他也不会是这种人啊。

“非是私授。”

李遗解释道,“丞相还说了,这典农校尉大汉仅有一位,便是兄长。”

“兄长熟知农耕,若是属官委了他人,说不定反会缚住兄长手脚,倒不如让兄长自取,选些合用的人手,到时记得上报便是。”

嗯?

听到这话,冯永这才放下心来。

这个才正常嘛。

虽然说是“自取之”,但也还是要上报备案的,所谓合用的人手,意思就是报上去的人,肯定不能太过于马虎。

益州典农校尉,督益州农事,凡有所见,或益州诸地农事,皆有督促上奏之权。

听起来很高大上,但实际上和汉中典农校尉丞没多大区别。

都只是一个高级顾问。

只不过益州典农校尉比汉中典农校尉丞高级一些,可以四处晃荡,不必死守在汉中。

但手中权力却是没增加半点。

从能叨叨汉中农事升级到了能叨叨整个益州农事。

还是一样的只能动动嘴皮子,不能动手,算个毛的权力?

“益州典农校尉,属官有几员?”

冯永问道。

虽然是虚职,但冯永却知道,这是诸葛老妖第一次对自己明确地表达了他对自己的看法,大体的意思就是自己可以去找几只土鳖伙伴了。

这就与后世的那些领导对手下的鼓励差不多:小伙子,我很看好你哟,平台我给你了,机会我给你了,就看你自己能不能把握得住了。

官帽子是很值钱的,更何况有了赵广和王训珠玉在前,某只土鳖手里捏着的官帽子那就有了某种加成光环。

即便是虚职,那也是价值不菲。

跟着某只土鳖走,只要姿势正确,功劳那是躺着就能拿。

这个道理,李遗看得很清楚,所以他才会那么兴奋。

“典农校尉一职,乃是丞相为方便屯田而制,兄长是担任此职的第一人,故小弟也不甚清楚。但依汉中典农校尉丞例,左右司马肯定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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