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的,你们是吃干饭的?我的马要是死了,你们全都要陪葬!”
阿大等人脸色大变,他们就知道会是这个结果,一个个如丧考妣,吓的腿发软,接连坐倒在地。
“走!”卡蓬本来心里就憋着一股气,此刻更是把林萧当成眼中钉肉中刺,心里想着一定要把林萧趁机干掉,于是从旁边椅子上抓起一把枪,披了件衣服就冲了出去。
阿当一看势头不妙,马上纠集队伍,跟在卡蓬身后浩浩荡荡开赴马场。
向舞从水里露出头,抹掉一脸的水,瞳孔缩了缩:“不太妙!”
林萧也是爱马之人,而且精通此道,他的所作所为根本不是大家想象中那样糟糕,反而对马儿有好处。
他喂马选择的啤酒很有讲究,必须全麦芽制成,还要是手工酿制,这样农作物里的营养就会最大限度保留下来,可以尽快让马吸收。
而且马的肝脏比人类代谢酒精的速度要快得多,更不用说体积大了好几倍,就算给它喝啤酒也不会醉,甚至会激发它的斗性,更容易提升奔跑速度。
至于给马喂肉,其实林萧喂的只是鱼肉,对马儿的健康也非常有益处,能够增强它的肌肉耐力,对奔跑冲刺有很大促进作用。
只不过,一般驯马师对喂食的方法和时机掌握不对,无法让这种方法发挥应有的效果。
普通人更是对这种方法闻所未闻。
林萧拿着刷子正给神驹清洗毛发,把马身擦的明光发亮,马儿也很享受,律律律直叫,一人一马颇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小马马,让你落在卡蓬这种人手里真是委屈了啊,如果有可能,我一定把你弄出去,怎么样?”林萧一边卖力洗刷,一边跟它说话。
马儿仰头长嘶,似乎能听懂林萧的话似的,兴奋的直举蹄子。
“好啦好啦,别激动,等我解决掉拜龙和卡蓬后,就回来带你走,让你享受纵横驰骋的马生快感。”林萧抚摸着马儿柔顺的毛发,感受它健壮如钢的肌肉,由衷地赞叹道,“真是好马啊,今天就骑你出去感受一下风驰电掣!”
砰!
马棚的门被人踹开。
“林萧!你在干什么?”卡蓬上来就抬枪指上了林萧的脑袋。
哗啦啦!
一大群武装战士跟进来,把林萧围了个里三圈外三圈。
林萧面不改色,轻轻抚摸着马儿长长的鬃毛,瞥了眼卡蓬,问道:“将军,怎么了这是?”
“你给马喂啤酒?还给它吃肉?你不想活了?你不知道马是吃草的吗?”卡蓬决定,只要林萧回答错半个字,马上找个借口崩了他,这样就能彻底完全地得到向舞。
林萧若有所思地看了眼混在人群中的阿大,忽然笑道:“将军,你难道不想让你的马赢吗?”
“废话!我当然想赢!”
“那就是咯,我现在所作的一切就是为了让它赢,可以让它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成为真正的千里神驹。”林萧自信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