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艾酒
贝塔镇,步行街。
流浪酒吧。
二楼一间隐秘的会客室里。
瑟普拉诺站在小吧台后,从身后的酒厨中挑了一个瓶子。瓶子里盛着草绿色的液体。即便没有加热,也始终在咕嘟咕嘟冒着气泡。
会客室面积并不大,但五脏俱全,黑枣木的酒厨、精致的吧台、玻璃茶几、宽大的龙皮沙发、波斯长绒地毯、还有挂在墙壁与天花板间龙血藤上的高品质灯火虫。
与会客室外的灯火虫们相比,这里的灯火虫不论个头还是明亮度都强了不止一筹。而且它们更安静,懂得老老实实趴在原地吮吸藤汁,不会在树藤上爬来爬去,影响照明效果。
瑟普拉诺正在招待一位客人。
就是玻璃茶几后面,此刻正坐立不安的阿瑟内斯同学。
虽然学校里许多人都觉得阿瑟内斯是个蠢货事实上他只是稍微有些‘莽撞’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没有脑子。
作为在第一大学呆了两年的老生,作为一个小家族的继承人,阿瑟内斯或许在魔法上天赋不佳,但在某些方面的嗅觉却非常灵敏。
比如自我定位上。
诚然,他有时候觉得自己还算个人物,但这份自信主要是针对那些毫无背景、白丁出身的巫师,或者那些刚刚入学半年多的毛头小子们。即便是连续两次在郑清身上栽了跟头,也没有让他的这份自信消耗多少。
因为类似郑清那样的学生毕竟是少数有几个学生在一年级的时候会被魔杖列入大阿卡纳名单呢?前后百年,一个都没有。
所以,在郑清手底下栽跟头,不丢人。
阿瑟内斯对自己的定位也非常清晰: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巫师世界的‘中产阶级’。换一个更形象的比喻,他大约就像是一个古老封建王朝里的‘乡绅’或者‘胥吏’,可以仗着‘统治阶级’的需要狐假虎威,却绝对算不上一个‘统治阶级’。
这里的‘统治阶级’,放在第一大学,就是雷哲、奥古斯都、以及意志三杰、弗里德曼与瑟普拉诺那一小簇学生。
正是因为有这一份‘自知之明’,阿瑟内斯此刻才会坐立不安。
因为他不知道大名鼎鼎的祥祺会头子,麦克金瑟普拉诺把自己叫进这间会客室想要做什么。理论上,他并没有成为瑟普拉诺座上客的本钱,更没有让瑟普拉诺为自己亲自调酒的资本。如果是弗里德曼爵士,或许才能有这样的面子。
此外,虽然两人都是阿尔法学院的学生,但阿瑟从一开始就是弗里德曼爵士的人,这一点城堡里的学生们都知道。
万一瑟普拉诺想让自己背叛爵士怎么办?
想到这种可能性,阿瑟内斯就忍不住有种抑郁的纠结感。一方面,对于自己能获得瑟普拉诺这样的‘青睐’感到兴奋;另一方面,他也对自己的能力感到惶恐。他觉得自己不是那种能够当‘间’的家伙。
他忍不住在心底诅咒北野源,如果不是因为那个忍者家族出身的巫师想在流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