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这是刑事犯罪(3 / 4)

嫁个城里好人家,就花钱请人给金凤裹了脚。”

耳听是为了金凤的亲事,李高地刚提起来准备拍向桌子的巴掌顿住了——自家姑娘和城里人结亲这件事超出了李高地认知,他得先好好地合计合计。

看到李高地重新捧起了烟锅,李满园便知道他爹这关差不多过了。

“娘,”稳稳心神,李满园又转向于氏:“您放心吧!这城里有教养的姑娘都要禁这么一遭儿。”

“这俗话说得好,‘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金凤她这是‘吃苦一时,享乐一世’。”

“等将来金凤的脚裹成了三寸金莲,嫁了城里的好人家,您就知道她吃的这番苦有多值了!”

“三寸金莲?”李高地可没听过这个新鲜名词。

“这城里人管妇人中脚裹得最好的只有三寸大小脚的叫金莲,大一些的,四寸的脚就次一等,叫银莲。比四寸再大的就叫铁莲。”

“爹,从金莲银莲铁莲名字上就能知道,这脚是裹得越小越好。脚越小,将来嫁得就越好!”

“爹,这城里连小孩子都知道‘裹小脚,嫁秀才,白米白面就肉菜;不裹脚,嫁瞎子,糟糠窝头蘸酱汤’。”

听说城里女人不裹脚就只能嫁瞎子,李高地可不大相信。他进过好几次城,咋就没见过小脚女人?也没见过瞎子呢?

“你说的我不信,”李高地摇头打断道:“城里女人不裹脚的多了。你二嫂,郭家的,她姑不也是没裹脚,现跟她男人杨天赐住城里不是过得很好?”

“哎呦,爹哎!”李满园看看郭氏,直言道:“二嫂,我说实话,你可别生气。”

“天赐叔原不是城里人,他是进城学徒后才留在城里的。郭家姑妈出门后也是在秀水村住了十年才进的城。”

“而且她家小闺女海棠,我听给金凤裹脚的马媒婆说去岁八月也裹了脚,还是请她给裹的呢!”

郭氏听说她城里姑妈家的海棠也裹了脚,心里登时一跳。因娘家就在村里,故而大年初二郭氏就没家去,由此便错过了和她姑妈见面的机会。

郭氏想起正月初六家去时她娘让她再想想香儿和贵雨的事儿,不禁怀疑当时她娘是不是因为已经见到海棠裹脚从而知道香儿嫁进城无望,方才退而求其次的回头来跟她家贵雨结亲?怪不得她家后来提亲,她哥嫂会答应得那么爽快!

如果香儿因为没裹脚嫁不进城,那么她闺女玉凤呢?是不是也一样嫁不进城?

一时间,郭氏思绪万千,心乱如麻。

“海棠也裹脚了?”李高地思虑一刻转头问郭氏:“郭家的,我记得你姑家闺女海棠今年也是六岁,生日比金凤还小些,是吧?”

“啊?”郭氏反应过来赶紧答道:“是的,比金凤还小两个月。”

“爹,”李满园赶紧道:“你看这郭家姑妈进城好几年,家里日子过得和城里没差。咱村里谁不当她家是城里人?爹,你看她家海棠都裹了脚,我家金凤想嫁进城可不就得裹脚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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