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一百四十九章 狗皮膏药(2 / 3)

挂着两条花里胡哨的小鱼。还有一团头发丝细的钢丝团。

“在我们中国的古代,皇帝的宫殿只有两种人可以进入。一种就是女人,一种是阉人,你说吧,你打算当那种?”洪涛从列文手里抢过鱼竿,重新扔了下去。巴掌大的小鱼是鱼饵,专门钓鲨鱼用的,那个钢丝团更有意思,里面包裹着一块章鱼触须,是钓龙虾的。只要有龙虾发现它们最喜欢吃的章鱼肉,就会用前鳌去钢丝团里试图把肉弄出来,结果它们的前鳌就会被细细的钢丝缠住。

伯利兹附近的海域里盛产刺龙虾,一尺多长的龙虾不能说满海底都是吧,反正赶上潮水的时候,海边的红树林里就会困住好多,当地渔民划着小船过去转一圈,就能抓回来十多只。这还都是青年的中龙虾,长到近两尺长的大龙虾,则都在珊瑚岛边上生活,想抓到它们,只能潜下去抓。一般人还抓不到,因为它们都生活在珊瑚缝隙里,那些珊瑚非常锋利,技术不熟练的人,非常容易被划伤,所以抓龙虾卖也是一个技术活儿。

伯利兹的当地人并不喜欢吃龙虾,外国游客又少,所以这里就成了龙虾的乐园。对于洪涛这个钓鱼高手来说,当地人抓龙虾的技术根本不值一提,聪明智慧的中国人早就解决了这个难题。还冒着被珊瑚划伤的危险亲自下水去抓,这也太笨了!一团刷碗用的钢丝球加一根结实的钓鱼线,完全可以解决这个难题,不敢说一天钓太多吧,一小时一只完全没问题。金字塔里的厨师每天都用洪涛这个办法去海里钓龙虾,然后给洪涛和工作人员做龙虾吃,都快吃腻了。

“我很羡慕她们啊,跟着你可以省去别人半辈子的奋斗,生活在这种天堂般的地方。可惜我两种人都做不了,今天我来可不是和你斗嘴的,我那里的厨师太差了,每天吃豆子饭对我的胃伤害很大,我只是想来你这里换换口味。”列文把自己说得很可怜。

“哎!来了……我摇!我摇!你给我上来吧!”话音刚落,洪涛突然从躺椅上蹦了起来,一把抓住鱼竿,顶在肚子上拼命的摇动绕线轮。很快,一个披着红甲的大家伙就被拽了上来,趴在甲板上不知所措,只能把它的武器,就是头顶上那根长长的尖刺抬起来,然后缩起尾巴,准备对敌人进行致命的攻击。

“哇!好大啊!我要吃白兰地浇汁龙虾!”辛格纵使是吃惯了龙虾,看到这个半米长的大家伙也禁不住赞叹起来。大自然真是奇妙无穷,你永远不知道它下一刻会赐给你什么,这么大的龙虾她还是头一次见到。

“得,算你运气好,中午饭来了,走吧,带你去看看我的宫殿,省得你白来一趟。”洪涛一伸手,直接抓住了龙虾那两根手指粗的触须,对上面的尖刺毫不顾忌,他早被扎习惯了。然后径直向甲板上走去,顺便也很不情愿的邀请了一下列文。但凡是有脸的人,必定不能跟着,可列文哪儿有脸啊,他笑呵呵的和辛格一边聊天,一边跟上来了。

“你要是能把这个房子送给我女儿,我估计她很可能会愿意嫁给你,就是不知道上面几层是什么样子的。”在洪涛的带领下参观完了金字塔的一层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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