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但她并不是很喜欢。
陈锋又想给她卖手表,她又拒绝了,表示她已经有好几只手表了,只是一直没戴。
最后,按照布琳娜自己的意思,花了五千多块钱给她买了一个生肖吊牌,白玉凋琢的兔子。
当然,布琳娜不属兔,但她就很喜欢这个玉兔子吊牌,也就买了。
要了根红绳后,直接挂在了胸前。
“这兔子的凋工我真的很喜欢,在美力加这样的玉器可不多,即使有,也应该没有这么好的凋工。”
布琳娜一边爱不释手地摩挲着这只玉兔子,一边笑着评价。
“你喜欢就好。”陈锋见她喜欢自己也高兴,就问,“你还有其他什么要买的吗?”
布琳娜摇头说:“没有了。本来我这次过来,就没想真的让你给我买东西,只是想要出来跟你逛逛。但这只兔子太可爱了,而且,我们认识至今,你都还没有送过我礼物,尤其是这种纪念性的礼物,我才买了这个,以便以后留个纪念。”
陈锋笑说:“那你也没给我送过礼物啊。”
布琳娜点头道:“所以啊,我也想送你一份具有纪念意义的礼物。能够让你一直佩戴,随时能够想起我。”
陈锋摇头说:“还是算了吧。这种礼物可不好找,而且我也没有随时佩戴饰品的习惯和爱好,连手表我现在都没怎么戴了。”
布琳娜笑着说:“那要不我花钱给你纹个身吧,在你的胸膛上纹上我的头像和签名,这样你将来就不会忘了我了。”
陈锋吓了一跳,连忙摇头拒绝:“这不可能,我是不可能纹身的。”
“唉,你就是扫兴。纹身现在很流行很时尚的,好不好?”布琳娜故作失望地说。
“那你怎么没纹身?”陈锋没好气地反问。
布琳娜耸耸肩说:“我也想纹身的,但我们教会绝大部分家庭父母都不允许孩子纹身,而我以前一直是乖乖女,就一直没有纹身。”
“那你现在想不想纹身?”陈锋问。
布琳娜笑着摇头:“当然不想。不然,早就纹上了。”
“你不想纹了,却想要让我纹身?”陈锋一脸怀疑地问。
“我跟你开玩笑呢,我知道你不会纹身的,你这人还真是没有幽默感。”布琳娜笑着挽住了他的手臂,半个身子都靠在了他身上。
陈锋还想说什么的时候,前面走来两个女人,其中一个就是刘美君,她很是惊诧地看着陈锋这边。
陈锋就有些无奈了,来这个商场两次,两次都遇上了熟人。只能说,这商场真的生意很好。
“陈锋,你这是……来逛商场。”
刘美君主动上前了几步,朝陈锋说了句废话,也算是打了招呼,不过,她的眼睛很是好奇地打量布琳娜。
“嗯,周末没事就来逛逛。”陈锋点头,然后问她,“你来随便逛逛还是来买东西的?”
刘美君随口回答:“看看衣服,有合适的就买几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