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调查不断深入,暴露出该县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活动之猖獗。我们发现该县的某些领导,不是把主要精力放在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而是错误地提出‘引进税源’,擅自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不但没有严格实行‘以票管税’,反而自上而下地鼓励‘以票引税’、‘低税竞争’,争夺周边市县税源,以填补‘以支定收’的财政税收缺口。置国家税法于不顾,随心所欲,疏于职守,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致使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活动愈演愈烈。”
东华县关于税收政策的文件一份接着一份出现在银幕上。
韩博刻意停下来,回头看着银幕,直到一幅幅特写全部呈现给在场的领导,直到一份与东华市国税局“交换”到的数据出现,才回头汇报道:“1993年末,东华县增值税纳税人为6719户,其中符合新税制规定的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只有613户。但县财税部门负责人擅自违法改变认定条件,提出‘先上车,后买票’。
而在实际运作中却变成了‘上了车,不买票’。结果,不到三个月就认定一般纳税人1000多户,使一批‘皮包公司’混入其中,埋下了隐患。
税制改革之后,东华县的某些领导干部对税收法规政策不甚了解。为所谓的‘低税竞争’,县有关部门打出招商引资广告,声称:凡在县工业小区办企业者,增值税前三年全免,后三年减半。这项无视国家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在遭到严厉批评后,不得不收回。
但县财税局负责人依旧提出实行‘保底征收’,指示下属财税所对外地的企业‘政策上放宽”,借口‘新税制的实行起码要有三年的磨合期,有许多问题需要试验、需要探讨’,鼓励‘可以适当地打点擦边球’,作出违背国家政策法规的‘背景解释’,在全县财税系统造成严重思想混乱。”
这不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是公然跟中央唱反调。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
红头文件一大堆,证据确凿,坐在中间的几位领导沉默不语,匆匆赶来的浙省领导呼吸变得急促起来,能够想象到他们此时此刻有多么欺负,估计恨不得立马回去查办东华县的主要干部。
当人家面,说人家的“是非”不好。
姚厅长一连干咳好几声,景副厅长坐立不安,一副想起身又觉得不太合适的样子。
韩博装着没听见没看见,因为领导希望自己没听见没看见。
坐在省-委书记身边的一位领导显然听见也看见了,冷冷地说:“小同志,继续汇报,有什么说什么,不要有顾忌。”
“是!”
“告御状”的机会不是什么人都有的。
对不起,得罪了,反正你又不是我领导。级别再高,官再大你也管不到我。韩博越说越来劲儿,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1995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颁布后,该县人大常委会同志在专项调查中发现县内普遍存在虚开增值税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