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威尔逊爵士(2 / 3)

流传的消息,年轻的调酒师当然暗暗欣喜。

“呵呵,我的问题并不难!告诉我,这个小镇里谁最有钱,谁以前是服过役的老兵……骑兵、水兵或者军官?”秦伦目光闪烁着问道。

秦伦救下的黑人女孩戴娜虽然发现了卡门的尸体,但她并没有见到过凶手,所以秦伦不知道杀死卡门的凶手是一个绅士打扮的人形生物,他只能利用手头的线索进行推理。

卡门致命的伤势有两处,一处是胸口被挖出来的大洞,另一处是切口平整,被斩首的脖颈。光从斩首的伤势来看,凶手显然是一个擅于使用利刃,对人体结构有一定了解的人。

这类职业有很多,不太引人注目的有厨师、屠夫、医生和士兵等等。如果这个人在蒙特镇,那么他最有可能就是一个打过战,杀过人的老兵,其他几个职业的可能性要低很多。

蒙特镇是一个英国殖民者开发的新大陆小镇,这里的移民除了过来创业的庄园主、黑奴之外,其他基本都是破产的农民、小手工业者、无产者等等。

英国在这个年代已经在海洋上打败了诸多竞争者,有了今后日不落帝国的雏形。国力强盛,国内并无战乱,厨师、屠夫、医生这些人都拥有一技之长,其中技能优秀者很少会移民来新大陆讨生活。

何况厨师、屠夫、医生尽管都会用刀,可是菜刀、剔骨刀、手术刀可没办法将人干净利落地斩首。斩首用的刀具一般都是长刀,短刀具虽然也能将人斩首,但那需要很强的力量,以及娴熟到极点的杀人技巧。

因此,凶手最大可能是打过战的老兵,而且是佩戴骑兵刀或者弯刀的骑兵、水兵和军官。这个年代的普通士兵使用火~枪和枪~刺,长匕首的枪~刺不方便用来砍人。

“哦,那肯定就只有威尔逊爵爷了,他不仅是这里最有钱和地位的人,而且听说以前还跟法国人和奥地利人打过战。”年轻人毫不迟疑地脱口而出,他感觉这个问题意外地简单。

有钱才能安排出仪式场地,拥有杀人技巧才能准备好祭品,年轻人口中的威尔逊爵爷完全符合了秦伦对于凶手的侧写。

“威尔逊爵爷?勋爵,还是爵士?”秦伦目光一闪,谨慎地问道。

这个年代的英国贵族跟几个世纪以后不同,爵位还是比较值钱的,不像今后什么阿猫阿狗都能从英国王室那里弄个爵位。

不过,勋爵和爵士又有不同,前者是对国家做出过重大贡献,由王室特许且不能世袭的荣誉爵位,后者是世袭爵位。至于爵士以上的高等贵族,显然不可能亲自来新大陆做个农场主。

“这个……好像是爵士吧!”年轻人有点不太确定,他平时没有注意过别人用什么样的正式称呼,来招呼那位大人物。就算听到过,印象也不深刻。

秦伦点了点头,爵士就对了。爵士尽管是世袭爵位,但这种最低阶的贵族往往家道中落,才有可能来新大陆重新创业。而勋爵尽管不世袭,可凭借当代对国家的重大贡献,他们一般都是名利双收的大人物。

这种大

本站所有小说均来源于会员自主上传,如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尽快删除。
本站所有小说为转载作品,所有章节均由网友上传,转载至本站只是为了宣传本书让更多读者欣赏。
Copyright © 2024 https://titanew.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