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将。
“公女怎么上城来了!?”栾仲大惊,这位公女身份金贵,是赵侯最为宠爱的妹妹,四年前因为擅自杀中山太子的侍从,破坏了赵国的外交关系,被赵侯驱逐到代郡,在马邑居住,让她”思过“。
可是这位公女哪里是来思过的?她最初还算安分,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可过了几个月就耐不住了,开始组织追随她来到代郡的邺城良家子打马球。半年之后,更是变本加厉,带着百余骑随从在草原上游猎射箭,甚至数次越过边塞,进入楼烦,甚至还深入到了更往西的林胡、空同氏。
遇险次数倒是不少,但好在她本人弓马技艺过人,手下的羽林侍卫和邺城良家子也死心塌地为她效命,所以每次都能有惊无险地回来。
但栾仲头都大了,但这位祖宗是打不得骂不得,只能小心伺候着。他恳求在这里负责监管公女的有司将此事通告给邺城那边,但赵侯像是在畏惧什么,这四年来竟然对于亲妹妹不闻不问,只是一句:“由她去吧……”
于是栾仲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公女乱跑时增加了她的护卫,不过让他无奈的是,那些追随赵佳的马邑屯田兵,跟着在草原上跑了一圈后,就纷纷像中了邪一般,视公女如天人,开始对她倾心效忠。
这也就罢了,现如今大敌当前,这位公女不好好在行宫里躲着,跑到城头来作甚?箭矢无眼,伤到了怎么办?
赵佳却无惧风霜,站立在城头,比起四年前,她的脸已经完全没了少女那幼稚的婴儿肥,变为略显冷峻的线条,那次刻骨铭心的决裂,加速了她的成长,而离开邺城长乐宫的她,似乎也在草原上找到了另一个自己。
望着外面在寒风里骄傲坐在马背上的楼烦人,她说道:“草原上生存不易,楼烦人自有一套自己行事的准则。我去过楼烦,那里城池稀少,大多数是毡帐部落,人人都以牲畜的肉和乳汁为生,用它们的皮做衣服。牲畜必须吃草喝水,长期停留在一处是不行的,必须随着时序的推移而转换地点。马邑曾经是楼烦各部越冬放牧的肥美草场,赵国占领此地,建立城郭,禁止楼烦人越界放牧……”
“楼烦人的组织也与中原不一样,君臣关系简单,在时势宽松的时候,人们都欢乐无事,没有劳役负担,然而赵国介入草原后,开始在楼烦人中征发骑手、牧民,一年多达数次,楼烦人甚苦之。以上种种,他们早就心存不满了,或许在楼烦人看来,自己只是想要夺回属于自己的东西,只是想要结束赵国加到他们身上的劳役……这大概就是楼烦人反叛的原因。”
栾仲听赵佳说的头头是道,都有些听呆了,仔细一想,的确很有道理,不由忘了初衷,脱口问道:“那该如何处置?”
“这是一个死结,根本无法双赢。狼要吃羊,羊必然不会束手就擒,它会退到墙角,亮出锋利的羊角,与狼的爪牙对抗,若是运气好,也能顶得狼肚破肠流……”
这些楼烦人,美其名曰:“借粮”,其实是拾起了祖辈的老本行,在秋冬乏粮的季节,试图从农耕城郭里夺取粮食,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