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彬瀚对唱歌这事儿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抵触情绪。他并不是那种在外人面前一点也开不了口的人,但也不是在ktv中占据麦克风时间最长的人。促使他开始靠唱歌打发时间的关键在于阿萨巴姆。她似乎打定主意不会再接罗彬瀚的话,可或许是为了随时得知“宇普西隆”的消息,她竟也没有强令罗彬瀚闭嘴。
如果这时他们身边还跟着一个更合适的对象,像莫莫罗、马林或者邦邦(罗彬瀚尽量不让自己再想起这件事),他肯定很乐意花更长的时间聊聊闲天。然而当罗彬瀚发现自己满脑子都是宇普西隆与荆璜的事情时,他便放弃了任何跟加菲说话的念头。其中有一点点因素是加菲曾经把他当弹弓上的松果打出去,而更重要的问题在于,有些事儿是他不愿让加菲知道的。以他目前所能采取的策略而言,预防食人族读心术的最好方法似乎就是“想都别去想”。
他听烦了士兵们走路时的铿铿声,终于给自己找了另一项消遣,让拼凑的歌词与混杂的旋律填满脑海。从“让我们荡起双桨”到“银河拉起一个圆”,那些歌使他感到一位故人,一个热爱音乐的灵魂正从记忆深处向他靠近,但那不是任何一个来自他故乡的伟大音乐家,而是他钢琴蹩脚的小学音乐老师——他随口唱出来的每一首歌竟都是在小学时期学会的。这能说合理吗?难道他小学以后就再没把任何一首歌记进心里?一个初中生岂有这样黯淡的生活?
罗彬瀚边唱歌边琢磨这个问题。他听到自己口中溜出了一段“满天都是小星星”,不禁扭头看了阿萨巴姆一眼。他不是唱诗人,理所当然用他自己的母语唱歌,因此他姑且假定阿萨巴姆是听不懂的。
“挂在天上放光明。”他心不在焉地唱道。
“我喜欢这句。”加菲评价道。
罗彬瀚不想跟它说话。他唱歌的目的正是为了制止自己向加菲泄密,可是这首歌却把另一个画面带进他的脑海。他想的不再是朗朗上口的旋律与滚瓜烂熟的歌词,而是雷鸣暴雨、血溪蜿蜒,那戴着腐烂猪头的人迈入门中。她在他的脑海中低语,比阿萨巴姆更像是噩梦的影子。
他又一次把念头划开,熟练得像在手机上切换一个窗口。很快他又开始唱《乐潘普伦西》,感觉周围的风在他唱出“喵喵!”时也跟着颤抖。罗彬瀚琢磨着阿萨巴姆竟然还不阻止他。连他自己都想停下了,但那是万万不可的,因为这毕竟是一场意志力的角斗。谁先制止,谁就尴尬。
“喵喵!”他继续肆无忌惮地唱道。同时却又忍不住为这宇宙的品味感到一丝怀疑。这歌作为宇宙名曲而言可有点配不上它的荣誉,它实在太简单了,让他只听马林唱了一遍便能轻松记住。而且老实说,他也没觉得这歌词有什么内蕴,难道这就是原因所在?越简单,理解的人就越多?
“我认为这很简单,”加菲说,“大部分人以为自己唱‘喵喵’会很可爱,他们也想知道自己感兴趣的人唱‘喵喵’是什么样。不过那不能是故意的——我观察到你们有这样一种奇特的机制,最好是严肃场合的无心之举,而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