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就被中比亚人迎击的的弓骑兵军团吃的连渣都不剩了,只要是中比亚军队都知道,墨菲龙甲不但能够破阵,更能具有非常强悍的远程破杀的能力,与之对阵是非常麻烦的一件事,啃不动,还时不时的咬你一口,是谁都会很无奈
“开始吧!”
墨菲奥布恩看见作为指挥官的弟弟,家族第一猛将墨菲林斯向自己望过来,墨菲奥布恩非常自信的点了点头,向前方伸直右手,拇指朝下,在东部战场上,两兄弟就是这样干的,一个负责调度指挥,一个负责冲锋作战,默契中透着两兄弟对于双方的信任,
看见墨菲奥布恩的手势,墨菲林斯平静的缓缓拔出了腰间,那柄犹如鲜血般带有异国情调的红色长柄的骑士重剑,嘴角不自觉的露出一抹不知名的笑意,
这柄一看就充满血腥感的血色骑士重剑有一个很不搭配的名字“玲珑”,这是来自中比亚帝国的一个词,据说这把剑是中比亚帝国一个皇帝的佩剑,也不知道怎么会流落到墨菲家族,
离开故土3百多年的墨菲子弟,已经没有多少人海记得这个词的含义,
但这把剑在高卢帝国却是威名赫赫,“玲珑”自第一代墨菲公爵,转到被誉为家族第一猛将的墨菲林斯手上时,三百年间,已经经历7代,斩杀了超过21名中比亚名将的人头,连名字也换成了符合高卢帝国的称呼”名将之血“
看着对面一字排开的黑色轻甲,墨菲林斯缓缓放下重骑兵的面甲,轻甲对重甲,这场对战毫无悬念,两军对垒,如果对方认为能够依靠轻骑兵的高速度来寻找自己重骑兵队列的破绽,那对方一定会很后悔,
面对根本无法威胁到重骑兵的轻甲骑兵,自己连冲锋都不需要,只要依靠重甲和“龙锥弓”一步步的向前推进就可以了,如果对方选择逃跑,自己就带着墨菲龙甲骑兵一路向前,一直碾压到对方的要塞城门好了,正好可以羞一羞那个自以为是的维基亚猎鹰,自己要让西北蛮子知道,重骑兵才是真正的战争之王。
“那个家伙只怕会羞愤的找个墙缝钻进去!就是不知道他那么胖,怕是想钻也找不到那么大的缝隙吧!”墨菲林斯为维基亚猎鹰感到忧郁,嘴角微微咧了咧,
“前进!”
血色“玲珑”猛的挥下,在苍穹间带起一道血色,数百年来,总是伴随着鲜血的长剑响起一声低沉的狰狞之声
“呜”
150名墨菲龙甲重骑兵队形开始出现变化,整齐化一的骑兵长枪,手中是镌刻着家族纹徽的骑兵盾,沉重的甲胄,就像一座座小山开始缓缓向前挪动,本就厚重的给人压迫感的骑兵,现在更是严密的连风都透不过气,就像一个巨大的铁锤,正在缓缓加速,要将前面所有阻挡物彻底碾压成粉碎,
战马的颤动开始加速,大地微颤,雷动之声在天地间回荡,黑色与紫色,犹如两道平行的笔直线条,从中间卷起的朔风,就像被挤压着飕飕地激荡着双方的战旗,
“第一轮准备!”撒隆看着远处开始移动的紫线,高举起自己的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