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欢搜遍自己的记忆,苦思冥想也不记得自己做过什么冒犯人鱼的事情,哦,对了,亲一口的话,算是冒犯了。
那也不能亲一口就算吃了吧,你们人鱼对这方面判定如此随便吗?
岂有此理!
哦,对了,吃逆鳞算了一次,他总说吃了我的逆鳞就是我的人,可他还是一个宝宝,不懂事扣一块鱼鳞吃怎么了?
犯法了吗?
怎么就叫吃了不认账?
“我没有!”欢欢再一次确定自己记忆不曾有缺,没有做过什么人神共愤的事情,更不会做出什么不负责任的事情,这高帽子他不打算戴,这罪名太冤枉了。
好歹等我坐实了,你才宣布有罪吧?
想想又不犯法!
潘森的长指细细地摩挲着欢欢的下巴,他的下巴生的好,皮肤细腻,下巴精巧,成年男子会有的小胡渣他一点都没有,白白嫩嫩,手感极好。
他生出一种肤若凝脂的感觉。
欢欢粗暴地打落他的手,“不准摸了!”
潘森双手撑在栏杆上,把欢欢困在他的胸膛和栏杆之间,动弹不得,人鱼身上自带着一股淡淡的松木香,像是人鱼油脂燃烧的味道,他的脚尖抵着潘森的脚尖,微微一动就碰触到他,欢欢呼吸都放轻了,仿佛呼吸重一点,两人的气息就会交缠在一起,亲昵而无措。
“上一次在我家看电影,还记得吗?”潘森侧身在他耳边轻声问,热气往他的耳朵里钻,潘森清清楚楚地看到欢欢的耳朵一寸寸地变红,染成了鲜血的颜色。
他的唇几乎碰到欢欢略带冰冷的耳垂。
耳垂上还戴着和他同款的冰蓝色钻石耳钉,细碎的阳光落在耳钉上,折射出灿烂的光芒,几乎迷了他的眼眸。
欢儿……
我的欢儿!
他恨不得自己有一个口袋,能把欢儿装进去,随时随地都能放在手心里把玩着。
欢欢脑海空白渐渐地闪烁着一点画面,那一天他们看电影,一部断背山电影,这一类题材某一个时间段十分火热,在网络上点击率也高,两人在潘森家的私人影院看片子,其中有一个非常激情四射的片段,欢欢年幼,随心所欲,尚学不会控制,潘森本就有心引导,于是……
“你……”欢欢恨不得踹他,“你自己说只是相互帮忙而已。”
相互帮忙,为什么要负责任?
“这是恋人之间才有的亲密动作。”
“你骗人。”欢欢怒气冲冲,“你分明说是朋友之间这样帮助很正常。”
潘森低头,额头几乎抵在他的下巴处,乐不可支,“是啊,我承认,我骗人,我的傻欢儿,哪有朋友间这么帮助的。”
他一手落在欢欢的腰上,手指勾勒着他的腰线,突然扯了扯他的腰带,“这么帮助?嗯?”
欢欢整个人都不好了,又气又急,这人耍赖。
潘森侧过头来,看着他的眼睛,“欢儿,当初我们相遇时,我是一条女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