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使臣。
不过,刘冯与程昱不同。程昱是考虑到了两个要素,说客,还有条件。条件吸引人,说客则更增加了辩才的问题。
而刘冯呢,刘冯自有办法,他派遣出来的是一个小吏,名叫丁方的小吏。
就在司马朗队伍渐渐由西向东,接近了康城的时候。丁方也接近了康城了。
康城的南方,数里左右的地方。一支队伍在进行。这一支队伍很是不起眼,跟司马朗的队伍比起来,那就更是天上地下了。
只见这支队伍所组成的,乃是几个赤脚民夫。他们挑着扁担前行,但还是走的很快,显示出了农家人脚力足的特点。
这支队伍是由附近村落中村民所组成的,是往城中贩卖腊肉等一些农货的队伍。为首的是一个叫做老山中年汉子。
“小丁啊,现在世道乱着呢,你一个人行走,实在是太危险了。也不知道你家里人是怎么想的,若是被贼人截走了,那就有的哭了。”
叫做老山的中年汉子意味深长的对着其中一位小伙子说道。
这小伙子皮肤黝黑,身材短小,腿脚粗壮,也是农夫打扮,看似与这支队伍很相近,但其实有一种隐约的不似。
这人正是刘冯的使臣,丁方。
要直接面见张燕,就要横穿过赵国的势力。程昱一方是赵国是同盟,自然可以大张旗鼓的派遣出军队,大大方方的护送司马朗前进。
但是刘冯一方就没有办法了,于是刘冯将这重大的任务交给了丁方。因为丁方的长相,身材,气质都与农夫非常的相似。
可以便宜行事啊,至于日才可靠不可靠,那就不是刘冯考虑的了。
而丁方这个人呢?小吏而已,除了长相符合以外,其余一无是处。更没有司马朗这种面临大事,该冷静的优良习惯。
他真的只是小吏而已。此刻,面对越来越近的康城,只觉得一颗心脏,强烈的跳动了起来。
“咚咚咚。”
那种声音,仿佛是战鼓雷动的声音,让丁方的脚步都有些哆嗦了。这可是大事,这可是大事啊。
现在天下大战,双方争雄,汉室胜则天下定,而诸王胜则天下乱。
这是安定华夏,功在千秋的大事啊。我,我不过是个小人物而已。大将军,大将军纳,您也太看得起我了。
此刻,丁方的心中充满了一种,一种复杂的心态啊。一方面是康城越来越接近的焦虑,一方面是对刘冯这种“不计后果”的信任,充满了一种,一种埋怨啊。
因为丁方知道自己是什么人,知道自己有什么才学,他即没能力,又没口才,更不冷静,怎么可能是使臣的料子啊。
但偏偏,偏偏这股重担,就压在了他的身上啊。这种大事,这种大事。丁方的心中,充满了一种,一种想迎头撞柱而死的冲动啊。
哆嗦,忐忑,焦虑,欲哭无泪啊。这还是丁方不知道自己有对手的情况下,若是丁方知道,他的对手就是那大名鼎鼎的司马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