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特的大剑”是个不大也不小的雇佣兵队伍:负责探路的小个子战士“微风”一回来就倒头大睡,来自钢之城的前锻造匠休伯特笑容腼腆,大肚子的艾伦比亚人哈肯一团和气地追问泰尔斯结婚了没有(没有的话,他想把自己的七个尚未出嫁的妹妹之一介绍给泰尔斯),北地人坎泽粗声粗气,总喜欢大力拍人肩膀,有事没事吹口哨的射手庞迦瞥了泰尔斯一眼就跑去尿尿了,再加上快绳、老锤子、麦基、炉火,以及大迪恩和首领路易莎·丹特——至少在这趟旅程里,他们有十一位职业雇佣兵日夜轮班,保护着这个有二十人和二十三匹骆驼的小商队安全穿越荒漠,去往大名鼎鼎的终结之塔。
泰尔斯有时候会很奇怪:这么点人,真的足够保护商队吗?
“当然,面对一些数十人的沙盗团伙,我们在人数上吃紧,”这是迪恩对他说的话:“可是有武装的商队本身就说明了很多问题:沙盗是否愿意冒着风险,来跟我们这十一个全副武装的职业杀手对耗人命?”
“也许他们能打赢,但必然代价惨重,自己也没剩多少人,再下次打劫,也许就是他们的末日。”
“这就是我们的意义,也是佣兵的生存之道,威慑大于拼命,毕竟我们可不是敢死队——当然那些专职打仗的百人团除外。”那时的迪恩摇了摇头。
泰尔斯对他们的救援和收留心存感激,特别是在前天遭遇可怕的沙暴之后——伸手不见五指的灰蒙视野里,耳边的凄厉风声摄人心神,泰尔斯连自己嘴里的话都听不清楚,只能死命抱头躲避,不住嚎叫呼啸的沙子比刀锋还可怕,它们死命地击打一切暴露在空气中的目标,钻进一切能钻的缝隙,力度之大简直要刮开泰尔斯的血肉皮肤,多亏经验丰富的商队躲在避风处,他们才借着围成一团的骆驼队度过了危机——他就明白,自己能在恐怖的大荒漠里走上整整四天才晕倒,再遇到救援,副作用只是一点点脱水、狂躁和荒漠幻觉,真是托了漠神的天大幸运。
想到这里,泰尔斯对迪恩露出微笑:“谢谢你,迪恩,你救了我的命——哪怕我是个陌生人,还很有可能是沙盗的间谍。”
迪恩略略一顿,随即也轻轻一笑。
他把马匹挂上前方一头骆驼的挂钩,特意拉长了一段绳子,避免骆驼的气味影响到马儿:
“彼此照顾——这是我们,是依靠着荒漠为生的商人和佣兵们的信条。”
迪恩吐出一口气,略略感慨:“很多年前,怀亚,我也像你一样——当然,那时候我比现在的你大得多——穷途末路一个人倒在荒漠里,苟延残喘,绝望待死。”
他摇摇头:“是丹特,我是说路易莎的父亲,老丹特,是他用热诚和坚持,从狱河摆渡人的手里赎回了我,即使他们自己当时也很糟。”
“人们总要彼此倚靠,相互依托——怀亚,这是丹特告诉我的话。”
“一个人没法在大荒漠里孤独生存。”
泰尔斯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原来如此。
“所以你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