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一个民族的独立与尊严,从来都是用铁和血浇铸出来的。”
“今天的东南亚华人,你觉得中国历史上的那个朝代很象?宋朝,对,就是宋朝。一次次地跪舔,只会让屠夫和食客永远视你们为猪羊!只有当你们手持利刃,身上沾着屠夫的血时,他们才会在意你们的声音。”
在给吴小雨上课时,林汉反复地灌输着类似的民族主义思想。即使是穿越前的中国,中国人民真正在世界上挺直了脊梁,不是郑三发子抱美国大腿打胜了二战,而是1950年后,中国人民志愿军在朝鲜,将以美国为首的十七国联军挨个痛打之后,才让列强真正不敢再轻视这个东方古国。
尊严是有代价的!
三十年代的新加坡,虽然是东南亚最重要的港口要塞,城内的建筑新旧参差不齐,沿街走来,既可以看到新式的西洋式建筑,但老式的东方泥瓦砖房也更多。在一条街道的拐角处,林汉看到一个英国巡警经过一个水果摊时,随手拿起上面的一片切好的西瓜,也没付钱,吃了几口后就随手扔掉,摊主也将此视为习以为常的平常事默认了。
“嗯,就是你了!”
林汉眼神一亮,轻轻地跟了上去,他的感知这时已全面释放,方圆米数百米内人类的一举一动全在他的感应中。
那个英国巡警并没有意识到身后已跟上了一条尾巴,自顾自地贴着墙根阴影处走着,当他来一个旁人视线的死角处时,林汉快步上前追近贴上他的后背,在对方反应过来之前,林汉的双手握住他的脑袋一旋。
咔嚓一声,巡警的脖子断了,随着林汉的手一松,整个人象抽了骨头的蛇一样软倒在地。
林汉没有理会那巡警身上的短枪,丢下尸体后装作没事的人一样快步离开。
“这就是第一次杀人的感觉吗?我没有心跳,可是还是觉得紧张得不得了......这可不行,到中国时,我可要杀个大人物,到时候手抖可就麻烦了。为了尽快适应这种杀人的感觉,到达上海的时候,先找几个值得一杀的家伙再练练手。”
林汉不远万里,把“萨菲罗斯号”辛苦地开到中国来,是要做一件影响堪比九一八的大事,他要杀的人,是可以直接现在中国历史走向的大人物。
在德国的时候,林汉虽然也干过叫信徒把多事的记者扔海里喂鱼的事,但那毕竟不是自己亲自动手。在拥有身体后,他花钱在参加过一战德国暴风突击队的老队员手下学了一段时间的杀人技巧,但毕竟从未亲手杀过生。
但今天,林汉破了杀戒。
为了让自己尽快地适应杀手的心态,林汉故意找了这个仅犯下小恶小过的英国巡警路人,以“扭断一只鸡的脖子”一般的心态,“顺手”杀了他。
杀掉那人后,林汉快步离开现场,一路上,他拼命地强迫自己回复从杀人后的紧张和亢奋中平常下来,恢复成普通人的平常心。
“不过就是一个人而已,按我的计划,将来我要亲手干掉的家伙,少说也要超过四位数了!死一个人是悲剧,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