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弃子的心情(2 / 3)

得很夸张,但是想了想,好像类似的新闻也看到过,这说不定是属于二婚富豪的基本操作。

同时心中有了一个决定:“以后如果我迫不得已要结婚的话,也要这样干。”

不带立场的想一想,丁芸作为一个二婚的女人,跟前夫还有一个孩子,人家也确实要防着她结几年婚就离婚,拿自己的钱去养别人的孩子。

丁芸对苏毅那样的操作显然有着很大的怨念,嘴里说出的话都带着冷气:

“跟他结婚十几年时间里,虽然看起来他对我挺好的,可是在钱方面他一直控制得很紧。他给我,我才能拥有。他不给我,我不能要。他的钱,他要给谁就给谁,我干涉不了。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那个女人才想着弄死我儿子,这样,她女儿就是老东西唯一的骨肉了,遗产肯定会给她女儿。”

“那为什么后来立遗嘱,大部分都给了你呢?”柳青又不明白了。

丁芸道:“我那个时候很伤心,他是为了安抚我,才立下那一份遗嘱。”

公民有权利处置自己所拥有的财产,立下了遗嘱的,遗产继承上面就会优先按照遗嘱所言办理。

没有立下遗嘱的才会按照法定继承序列来办理。

苏毅最大的财产,也就是在天元集团的股权,是公证了的婚前财产,属于他个人拥有,他想要给谁就给谁。

柳青道:“那也不错了,至少他会为了安抚你立下那么一份对你很有利的遗嘱。”

丁芸呵呵笑了两声:“一开始我也是那么想的,后来有一次,我一不小心听到他跟他女儿打电话,说立下那么一份遗嘱,只是暂时的稳定一下我的情绪,怕我受到那样的刺激会伤害到他女儿。过两年等我情绪稳定了,他会将遗嘱又改过来。”

“额……”柳青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遗嘱这东西可以改的,只要立遗嘱的人没有死,想什么时候改就可以什么时候改。

这个道理柳青倒是懂得。

心中莫名的有一些嫉妒:“她愿意为了那个儿子跟别人同归于尽,连自己的生命都可以抛弃。可是我这个儿子,在她眼中,却是随时可以抛弃的。”

丁芸道:“你那个弟弟被那疯女人开车撞死后,我情绪比较激动,他可能怕我跟那个疯女人一样变疯,跟那丫头同归于尽。他立下那个遗嘱,应该就是让我还有一个念想,不至于那么冲动。”

念想两个字,和财产分割联系到一起,柳青倒是很快就懂了。

财产就是丁芸活下去的念想。

想到这一点,柳青心中突然产生出了另外一个念头:“她那个时候情绪激动,是不是因为和苏毅的那个儿子死了,觉得以后就没有了财产继承权,没有念想,而不是单纯的因为儿子死了?”

这样的想法,对丁芸可以说得上是很不尊敬。

可越想越觉得这才是事实。

也许苏毅也是这么认为的,才会立下这一份对苏绮明显不公平的遗嘱来安抚她,给她留下一个念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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