鹌鹑。
朗姆去巴黎前正在国内找泥惨会的麻烦,他把自己的心腹库拉索派去潜入那个黑道组织,由于时间短,她无法直接打入中高层,只能混在外围听取点情报。安格斯特拉来的正是时候,他能为库拉索进行易容,把她化妆成其中一个干部的模样。
【知道了,我会让安格斯特拉下午过去为你易容。——gin】
琴酒和库拉索联系完,用特殊应用抹除了这些邮件。
现在他还要再次发邮件和打电话,告诉十分钟前他联系过的那两个人,接人的时间有变动……如果库拉索的邮件早点来就好了,那样他就不用重复劳动了。
琴酒面无表情,他看向窗外,保时捷开过一家便利店,门口正好走出一个开心啃着包子的学生。
“……”
……算了,还是任务要紧,暂时不吃又饿不死。
————
境白夜真扬过别人的骨灰。
在巴黎期间,他做的最极端也是最无意义的一件事,就是徒手从外侧爬上埃菲尔铁塔的瞭望台,并站在上面扬了潘诺的骨灰——从盒子里抓起一把,洒向外面的那种扬。
当时他站在自己别墅的一地狼藉中,一边努力挑拣出属于潘诺的那部分,一边打电话给朗姆说了这件事,心里在疯狂计算着这出闹剧让他损失了多少钱,越算心里越窝火。
他谢绝组织来为他善后,自己清理掉别墅里所有属于他的痕迹,然后独自一人跑去巴黎唯一的火葬场,火化了那些对方遗留的人体部分,烧完后收到一个骨灰盒里,颜色还特地挑了法国人不喜欢的墨绿色。
境白夜对叛徒和卧底的厌恶,其实远不如boss、朗姆或琴酒这几人,甚至在他看来,那些来自情报机构的卧底好歹都是精英,都是能力过得去才会被派来卧底的,各方面都比组织底层那些干啥啥不行的废物强得多,办事效率也高得多。
如果不是他们总惦记着给他造成难以估计的财产损失,他还真不介意和他们当同事。
提到骨灰,他就想到自己可怜的房子,想起可怜的房子,他就又双叒想起了自己当时的损失……境白夜向来平静的脸上瞬间染上了几分杀气,然后他就看到脚下这个跟踪狂眼睛一翻,竟是直接晕死了过去。
“……”这也太菜了吧。
境白夜有些无语,他单手拎住对方的衣领,半提着拖到最靠里那个隔间,往马桶上一扔,自己也跟着进去,同时锁上了门。
就在他想要搜对方身上的手机时,他放在外套口袋里的手机振动了。
【计划有变,下午3点你就要去为库拉索易容。你现在在哪里?——gin】
“……”
境白夜想到了料理店里的那一桌子菜,沉默了片刻,没有回复对方,直接把手机锁屏赛回口袋。
耽误吃饭是不可能的,有些东西就算把刀架在他脖子上,他都是不会松嘴的。如果这事真的紧急,琴酒会打电话过来,可他现在只是发邮件,足以见得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