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卖,他获得的好处应该是最大的!
那真是既得名又得利,面子里子都赢麻了!这个时候就不要再出来抢风头惹人嫌了!
据说现在开心麻花的董事长张辰悔的肠子都青了!早知道《夏洛》票房成绩这么好,那他当初就不应该这么着急把股份卖了换钱!
只要再往后拖个十天半月,可能又是另外一码事了!
不过千金难买早知道!现在一切早已尘埃落定,白纸黑字签了合同,公司这边也已经接收了袁华的打款,作为生意人他也只能愿赌服输。
毕竟自己眼光不如袁华准,那就应该给人家交点学费,这样的案例在商界屡见不鲜……
对袁华来说,名气大涨,片酬以及代言价格继续蹿升自不必提,更重要的是总算有了自己的代表角色“袁华”。
抛开这些,单说经济账:
10%的票房收益,如果说《夏洛》最终能达到20亿总票房,按照合同约定比例分成,袁华就能分到约7800万rmb。
这是什么概念呢?
在此时除非极个别港台巨星或者好莱坞明星来内地接戏,否则一般内地演员单部电影绝对不可能拿到这么多的片酬。
即便砍半,说实话甚至都没几个人能摸到边!
当然这里仅讨论单一演员片酬,如果说还有其它身份譬如自编自导自演或者参与投资,那又另当别论。
当然沈藤情况和袁华相似,而且收益可能比他还多一些!
但如果较真的话,沈藤至少还是真金白银的出了100万参与投资,和袁华一毛不拔纯粹片酬折算投资还真不是一码事。
甭管你出了10万还是100万,出钱和没出钱,那就不能简单混为一谈。
不过这也不重要,票房分账只是开胃菜,真正获利最大的好处还是开心麻花那20%的股份。
现在差不多就已经翻了五倍有余,也就是说即便现在卖出去,袁华都能至少获利好几个亿!这就让沈藤望尘莫及了!
这个沈藤就没话讲了。即便是他有心效仿一二,那也得他能拿得出6000万来认购股份啊!
……
袁华被人推搡着走到前面,何炯顺势把话筒递给他,不过袁华接下来之后就顺手递给了导演闫飞,顺便将他推到身前——
何炯也就顺水推舟说:“好,那我们就先请闫飞导演来跟大家讲两句——”
闫飞感觉有点突然,但还是拿着话筒侃侃而谈:
“首先感谢各位好朋友前来捧场,非常幸运,《夏洛特烦恼》能得到大家的厚爱,我们倍感荣幸。
我和彭达摩还只是电影界的小学生,怀着对大银幕的敬畏心,小心翼翼地交出第一份成绩单,这两天获得了一些观众和业内前辈的认可,我俩受宠若惊。
我们深知电影还有很多遗憾,感谢你们对它的宽容。我们会怀着一颗谦卑的心,尽心竭力创作出更好的作品回报大家的支持与厚爱,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