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签合同的时候,他俩就是一对名不见经传的话剧导演,而且还没有任何一部电影上映,就和新人也差不了多少,当时给他们200万,这个价格他们都觉得有些虚高。
后来《夏洛》大卖二十亿之后,他们也知道这报价亏了,但他再想反悔也不能了!
且不说撕毁合同将面临巨额的违约金,而且还会大大开罪袁华。
他们二人虽然拍出了一部20亿的大电影,但首先《夏洛》的成功,离不开话剧的基础,其次也离不开袁华的人气,当然还有沈藤玛丽等人出色的演技。这里头究竟有多少功劳是属于导演的,真的不好讲。
毁约或者坐地起价必然会导致风评变差,如果再加上袁华狙击,他们很可能以后都没戏拍。
这并不是危言耸听,前世他俩即便在《夏洛》和《西虹市首富》大获成功之后,依然没有很多电影项目找上门。
起码直到袁华穿越之前,他们的第三部电影依然还没动静,而此时距离《西虹市首富》上映已经过去整整三年了!
对袁华来说,给导演补个1000万的红包倒是小事,毕竟这部电影让他少说也赚了好几个亿!如果再算上由此带来未来股市的涨幅收益,那又何止十亿八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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