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觉。
反之路明非拿着就很合适,他穿着校服,身材偏瘦,可没人敢轻视他,他已经向所有人证明过自己的实力了,女孩们都相信墨绿色校服下面藏着的是匀称的腹肌,路明非一定是那种穿衣显瘦,脱衣显肉的完美衣架子。
“真刀是会出人命的。”路明非说:“恺撒师兄我们还是不要用真刀比较好。”
“哦。”恺撒眯起眼睛,“你的意思是,如果用真刀的话,我会死么?”
火药味十足!
围观的人立刻叽叽喳喳地讨论起来。
“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路明非辩解道。
“那你是什么意思?”恺撒慢慢举起手中的竹剑,形成了‘正眼’的起手式动作,一个简单的起手动作充满了韵味和力量感,“一个握剑的人,自然该有控制住手中剑的自信,就算用真刀,我也不会伤到你。”
“刀剑无眼,既然是切磋,自然不该用真刀。”路明非摇摇头。
“你是说我控制不好自己手中的刀?”恺撒又问。
“我不是”路明非有点心累,恺撒师兄的内心戏咋这么多。
“算了,我们还是直接开打吧。”路明非叹了口气说:“有什么规则吗?”
“想要速战速决?”恺撒冷哼一声,“我就这么值不得你重视么?还是说你觉得我在浪费你的时间?”
路明非彻底无语了,他就不该说话的,越说越讲不清楚。
恺撒真是个人才,去中国做语文阅读理解题目一定能拿满分!
路明非不说话了,他的口才实在是比不上这位演讲大师,干脆就握着竹剑站着。
恺撒也不说话,和他对视,气氛箭弩拔张,在围观群众们看来,两人这简直是要不死不休。
良久,恺撒终于把手中的竹剑放下,“你认为我有几成可能胜你?”
“这个.5成吧。”路明非在心中琢磨一下,给出一个适中的数字。
“我不这么觉得。”恺撒摇摇头,“我告诉你一件事,路明非,名誉是赢来的,使出你的全力,我不希望你留手。”
他紧绷肌肉,白色背心撑出轮廓,双眼直视路明非。
路明非怔了怔,从恺撒的身上感觉到一股强大的气势,不由得握紧了手中的竹剑。
路明非忽然意识到自己之前的想法是多么的愚蠢,如果他放水,那简直是一种侮辱。
“我知道了,恺撒师兄。”他深吸一口气,肌肉紧绷,膝盖微曲,闭上眼睛感受手中竹剑的重量。
他将竹剑放在腰间,想象那是楔丸,然后缓缓将竹剑抽出,单手握刀,这是他最常用的握刀方式,因为在赶路时,忍义手需要释放勾索,战斗时他见情况不妙也会随时准备用勾索开溜,所以大部分时间都是单手握刀。
睁眼的刹那,他仿佛一把出鞘的利刃,眼神刺得人发麻。
“很好。”恺撒与他对视,丝毫不退缩,“这场决斗没有规则,先用竹剑击中对手要害的人获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