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楚。
周妤日记中撕掉的那一页“杀”,在十月九日和十月十二日的文字之间,而周雨“诞生”则是在十三日。
正好是“周雨”诞生前的那个夜晚。
正好周妤她所实习的公司位于红森广场旁边,距离奥斯尔路只有五分钟的路程。
正好也是去往地铁站的地方。
正好是她多次在日记里写到过短暂失忆之后。
多种巧合加在一起,实在不能不让人感到怪异。
周妤在那天究竟为了什么而采取这样怪异的行动,必须搞明白。
“因为家里有一些事,近几个月来我的精神压力很大,就形成了间歇性的短暂失忆。医生说要我注意休养,否则可能会产生一些被害幻想和过激行动。可是因为工作的关系,实在无法静下心来。先前那样对你,也是因为太过紧张,下意识把你当成坏人了。实在是抱歉。”
面对着周雨挤出的笑脸,张沐牧似乎是被态度转变给吓了一大跳,连忙摇头。
“没什么,没关系!我不会在意的。”
“呵呵。被刀架在脖子上也不在意吗?”
闻听这句话,张沐牧用那双黑白分明的杏眼,极其率真地抬起头来凝望着周雨,露出一个很大的微笑。
“因为周同学一直都这样啊!”
周雨的笑容僵了一下。
“……是指十月十二日晚上吗?”
张沐牧肯定地点头:“嗯,周同学也是拿着刀……还是剑啊?刃有这么长哦。”
她将双臂伸开,比出长达将近一米的刀刃的长度。
要说周妤会乔装打扮骑电瓶车也不是解释不通。但如果她说拿着一把长刀在商业街上骑电动车飞驰……
周雨的心往下沉。
全然没有察觉到对方复杂的情绪,张沐牧带着单纯的,可以说是向往的笑容点头说:
“那晚周同学很帅气地救了我呀,功夫比武林高手还要好,从路边骑着车经过,帮我把那几个坏人都打跑了,然后还让我注意安全,真的是特别帅气拉风哦……”
……
因为张沐牧的叙述实在是没有条理,周雨不得不打断了她对“电瓶车女骑士”的溢美之词。在反复询问以后,搞清楚了那晚发生的事情。
那天,张沐牧和几个同学跑来商业区玩,结果在吃过晚饭逛街时意外走散了。雪上加霜的是,落单的她被偷了手机和钱包,孤零零地迷失在了陌生街区里。
为了让同伴找到自己,她试图返回当时吃晚饭的餐厅,结果却迷路到了商区最外围的奥斯尔路上,遭到了几个小混混的纠缠。
那些混混原本可能只是想吓唬吓唬她,但在发现这个女孩毫无反抗之力,也没有任何外援以后,就真的产生了歹念。
当时是晚上十一点左右,那段路行人和车辆都很少,他们强拖着张沐牧,要她一起“去别的地方玩玩”。
到了这个地步,张沐牧再怎么迟钝也知道大事不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