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只是本能,从未思考;有些则顾虑于过程的痛苦,那让它们只想寻求一种安逸无痛的死;还有一些则恐惧于未知的结果……他们不愿陷入永眠,或者恐惧无法永眠。”
这时罗彬瀚感到自己的左眼角晃过一点若有若无的灰色。他眨了下眼睛,什么都没抓到。他便把这当作一种眼球长时间受到水压后产生的幻觉,继续和加菲闲聊。他问那所谓的“无法永眠”是指什么。
这次加菲回答得很清楚:“轮回。”
干嘛怕这个?罗彬瀚说。他一点也不介意轮回,不管那是不是真的。不过话又说回来,他觉得那永眠的国度听起来也不赖。
加菲考虑了一会儿,然后慎重地说:“如果你对自我生命形式满意,或者,对其他形式生命很不满意……你不会希望再变成另一种观念不同的存在。你也许会希望变成一个脱离物质困缚的星灵,但不会愿意变成一只火山蝇。”
罗彬瀚想了想。他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可以。
“我认为,”加菲说,“这也许说明你不够认可自己……如果你真诚地相信自己是对的,那你不会愿意变成其他的任何一种形式——我是说,那种涉及到本质的,永久性的丧失和改变。”
这下罗彬瀚可不乐意了。他以为自己完全是正确的,至少在和他自己相关的事情上总是正确的。可尽管如此,如果有机会让他试试变成别的一种玩意儿——比如说,一只能把荆璜夹走的鹈鹕——他可不一定能抵挡住犯错误的诱惑。
“鹈鹕。”加菲干巴巴地陈述道,“这就是你想要的。不是星灵,神、理性智慧者,而是鹈鹕。”
干嘛?罗彬瀚说。他承认鹈鹕的下巴是不太美观,可有多少神能稳稳地把荆璜一嘴夹走?他甚至不需要真的变成鹈鹕,光是想象荆璜那时的表情便已叫他高兴万分,简直要把邦邦和宇普西隆都给忘了。
他有点过于得意,以至于顺着水流跳了几步路。阿萨巴姆的头发因此而飘起,像层软纱反兜下来。尽管罗彬瀚不大看得清环境,却觉得那几缕发丝比水底更黑,他能很轻易地辨别出它们,忍不住把它们从眼前拂开。
发丝后露出一双白色的眼睛,直挺挺地盯着他。
罗彬瀚猛吃一惊。他不假思索地把身体朝后仰,脚上滑了几步,差点把阿萨巴姆压在地上。当他站稳脚跟再看向前方时,那儿依然只是一片黑暗。
“你在看什么?”加菲问。
你没看到?罗彬瀚反问。他知道加菲从生理结构上确实没长眼睛,可这食人族完全侵占了他的脑袋,没准也能借他的眼睛用用。那就更应该叫他们两个看到的东西一致了。他在脑袋里回想刚才看到的那双眼睛——非常朦胧,没有多少人的感情,仿佛两个悬在空中的微缩满月。它们在黑暗里显得很清楚,使他相信自己绝不至于看错。
加菲“看到”了他脑袋里所想的画面。但它也指出刚才从罗彬瀚的视神经里并未传来相同的信号,简单来说,它并未“看到”那双月亮眼睛。要么是罗彬瀚得了癔症,要么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