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叫做五省总督,包括山西、陕西、河南、湖广、四川,权力极大,也没什么管辖范围,反正只要是流贼出没的地方,都归他管。
职位有了,还要有人来当,按照当时的将领资历,能当这个职务的,只有两个选择:a:洪承畴,b:曹文诏。
答案是c,两者皆不是任职者,叫做陈奇瑜陈奇瑜,万历四十四年进士,历任都察院御史、给事中,后外放陕西任职。
在陕西,他的职务是右参政,而左参政,是我们的老朋友洪承畴。
但为什么要选他干这份工作,实在是个让人费解的事。
就资历而言,他跟洪承畴差不多,而且进步也慢点,崇祯四年的时候,洪承畴已经是三边总督了,他直到一年后,才干到延绥巡抚,给洪承畴打工。
就战绩而言,他跟曹文诏也没法比。
无论如何,都不应该是他,但无论如何,偏就是他了。所以对于这个任命,许多人都有异议,认定陈奇瑜有背景,走了后门。
但事实上,陈奇瑜并非等闲之辈。
崇祯五年的时候,由于民军进入山西,主力部队都去了山西,陕西基本是没人管,兵力极少。
兵力虽少,民变却不少,据统计,陕西的民军,至少有三万多人。
这三万多人,大都在陈奇瑜的防区,而他的手下,只有两千多人。
一年后,这三万多人都没了——全打光了。
因为陈奇瑜,是一个近似猛人的猛人。
作为大刀都扛不起来的文官,陈奇瑜同志有一种独特的本领——统筹。
他是一个典型的参谋型军官,善于谋划、组织,而当时的民军,只能到处流窜,基本无组织,有组织打无组织,一打一个准。
凭借着突出的工作成绩,陈奇瑜获得了崇祯的赏识,从给洪总督打工,变成洪总督给他打工。
对于领导的提拔,陈奇瑜是很感动的,也很卖力,准备收拾烂摊子。
这是一个涉及五个省,几十万人的烂摊子,基本上,已经算是烂到底了,没法收拾。
陈奇瑜到任后,第一个命令,是开会。
各省的总督、总兵,反正是头衔上带个总字的,都叫来了。
然后就是分配任务,你去哪里,打谁,他去哪里,打谁,打好了,如何如何,打不好,如何如何,一五一十都讲明白,完事了,散会。
散会后,就开打。
崇祯七年(1634)二月,陈奇瑜上任,干了四个月,打了二十三仗。
全部获胜。
陈奇瑜以无与伦比组织和策划能力告诉我们,所谓胜利,是可以算出来的。
多算胜,少算不胜,而况于无算乎?
——孙子兵法陈总督最让人吃惊的地方,倒不是他打了多少胜仗,而在于,他打这些胜仗的目的。
打多少仗,杀多少人,都不是最终目的,最终的目的是,再打一仗,把所有人都杀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