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居心叵测的人,面对如此困难的局面,张居正一直在苦苦支撑着,他或许善于权谋,或许挖过坑,害过人,但在这个污浊的地方,要想生存下去,要想实现救国济民的梦想,这是唯一的选择。
现在他的忍耐终于到达了顶点。
张居正跪在王锡爵的面前,发出了声嘶力竭的呐喊:
“你杀了我吧!你杀了我吧!”
王锡爵懵了,他没有想到,那个平日高不可攀的张大学士,竟然还有如此无奈的一面,情急之下手足无措,只好匆匆行了个礼,退了出去。
张居正发泄了,王锡爵震惊了,但闹来闹去,大家好像把要被打屁股的那四位仁兄给忘了,于是该打的还得打,一个都不能少。
万历五年(1577)十月二十三日,廷杖正式执行,吴中行、赵用贤廷杖六十,艾穆、沈思孝廷杖八十,这么看来,师生关系还是很重要的,要知道,到关键时刻能顶二十大板!
事情前后经过大致如此,打屁股的过程似乎也无足轻重,但很多人都忽略了一个十分有趣的地方——打屁股的结果。
两个人在同一个地方,挨了同样的打,却有着截然不同的结局。
在这次廷杖中,张居正的两位学生在抗击打能力上,表现出了完全相反的特质,吴中行被打之后,差点当场气绝,经过奋力抢救,才得以生还,休养了大半年,还杵了一辈子拐杖。
但赵用贤就不同了,据说他被打之后虽然伤痕遍布,元气大伤,却明显能扛得多,回家后躺了一个多月,就能起床跑步了。
这是一个奇迹,同样被打的两个人,差别怎么会这么大呢?要说明这个问题,我们必须以科学的态度,严谨的精神,去详细分析一下这个明代特有的发明——打屁股。
【关于打屁股问题的技术分析报告】
廷杖,也就是打屁股,是明代的著名特产,大庭广众之下,扒光裤子,露出白花花的屁股,几棍下去,皮开肉绽,这就是许多人对打屁股的印象。
然而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各位,打屁股,并非如此简单,事实上,那是个技术工种。
根据人体工程学原理分析,明代的廷杖是一种极为严酷的刑罚,因为那跟你在家挨打不一样,你爹打你,无非是用扫把,小棍子,惨无人道点的,最多也就是皮带。
但廷杖就不同了,它虽然也用棍子,却是大棍子,想想碗口粗的大棍以每秒n米的加速度向你的屁股着陆,实在让人胆寒,所以连圣人也说过,遇到小棍子你就挨,遇到大棍子,你就要跑(小杖则受,大杖则走)。
而执行廷杖的人,基本上都是锦衣卫,这伙人平时经常锻炼身体,开展体育活动,随手一抡,不说开碑碎石,开个屁股还是不难的。
所以经过综合分析,我们得出如下结论,如无意外,二十廷杖绝对足以将人打死。
但一直以来,意外始终在发生着,一百杖打不死的有,一杖就完蛋的也不缺,说到底,还要归功于我国人民的伟大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