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杀人(2 / 11)

是皇帝们绝不会想到,明天勾的那张名单,并不是今天眼前的这张。

玄机就在这里,既然皇帝只管打勾,名字太多,又记不住,索性就把下面名单挪到上面去,让没出钱的难兄难弟们先死,等过段时间,看着关系户的那张名单又上来了,就再往下放,周而复始,皇帝不批,就不能杀,就在牢里住着,反正管吃管住,每年全家人进牢过个年,吃顿团圆饭,不亦乐乎。

而能干这件事的,只有皇帝身边的太监,而且这事没啥风险,也就是把公文换个位置,又没拿走,皇帝发现也没话说。

但这件事也不容易,因为能翻皇帝公文的,大都是司礼监,能混到司礼监的,都不是凡人,很难攀上关系,且收费也很贵,就算买通了,万一哪天他忘了,或是下去了,该杀还是得杀。

无论费多大功夫,能保住命,还是值得的。

不过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攻略不适用于某些特殊人物,比如崇祯,工作干劲极大,喜欢打勾,一勾全勾完,且记性极好,又比较讨厌太监,遇到这种皇帝,就别再指望了。

综上所述,在明代,要干掉一个人,是很难的。

之所以说这么多,得出这个结论,只是要告诉你,袁崇焕的行为,有多么严重。

杀个老百姓,都要皇帝复核,握有重兵,关系国家安危的一品武官毛文龙,就这么被袁崇焕杀了,连个报告都没有。

仅此一条,即可处死袁崇焕。

更重要的是,此时已有传言,说袁崇焕杀死毛文龙,是与皇太极配合投敌,因为他做了皇太极想做而做不到的事。

这种说法是比较扯的,整个辽东都在袁崇焕的手中,他要投敌,打开关宁防线就行,毛文龙只能在岛上看着。

事情闹到这步,只能说他实在太有个性了。

在朝廷里,太有个性的人注定是混不长的。

但袁崇焕做梦也没想到,他等来的,却是一份嘉奖。

崇祯二年(1629)六月十八日,崇祯下令,痛斥毛文龙专横跋扈,目无军法,称赞袁崇焕处理及时,没有防卫过当,加以奖励。

这份旨意说明了崇祯对袁崇焕的完全推崇和信任,以及对毛文龙的完全唾弃。

他是这样说的,不是这样想的。

按照史料的说法,听说此事后,崇祯“惊惶不已”。

惊惶是肯定的,好不容易找了个人收拾残局,结果这人一上来,啥都没整,就先干掉了帮自己撑了八年的毛总兵,脑袋进水了不成?

但崇祯同志不愧为政治家,关键时刻义无反顾地装了孙子:人你杀了,就是骂你,他也活不了,索性骂他几句,说他死得该再吐上几口唾沫,没问题。

袁崇焕非常高兴,杀人还杀出好了,很是欢欣鼓舞了几天,但他并不清楚,他可以越权,可以妄为,却必须满足一个条件。

这个条件的名字,叫做办事。

要当督师,可以,要取消巡抚,可以,辽东你说了算,可以,杀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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