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8 曹轩:我自己就是活着的IP(3 / 4)

小说:华娱1997简介 作者:胖一点

“公公”。

所以这种反差感强的角色,如果演得好,特别出彩,也更能体现什么叫做【位卑未敢忘忧国】。

从商业角度来说,《赤伶》有歌曲的人气在,具有广泛的人气基础和支持,故事剧情和节奏也有保证。

就算因为主旋律,票房可能达不到很高的预期,有题材和角色优势,有一定几率可以冲奖。

曹轩觉得可以把《赤伶》列为繁星备选项目,然后看一下话剧的反馈,再考虑是否筹拍电影。

而与此同时,《赤伶》的事也提醒了曹轩,他好像忽略了自己手上的重要ip。

那就是他的歌曲mv可以改编成影视。

这不是异想天开,而是有切切实实的例子在。

后世。刘奶茶的一首《后来》,改编成电影拿下了亿的票房。

虽然涉嫌票房造假,票房里面有不少水分,但即便挤出来,剩下的还是很可观的,至少对比投入来说,肯定是赚大了。

刘奶茶可以卖情怀,那他曹天王为什么不可以。

论名气、论影响力、论歌迷群体,曹轩全部都吊打刘奶茶。

《童话》《那些年》《烟花易冷》包括现在的《赤伶》,有情节有故事,在歌迷甚至是大众群体都有广泛的知名度的影响力,其实这就是某种意义上的ip。

既然是ip,就可以改编成电影,只要质量不差,买账的观众不会少。

部分适合的就现在拍,不适合的就可以攒着,慢慢扩散影响,等时机一到,电影上线,歌迷纷纷爷青回,小钱钱飞向曹轩口袋。

什么当年听盗版,现在我长大了还你一张演唱会门票。

但光这个哪里够,曹轩不但要演唱会门票,还要他们的电影票……

奸商啊!

曹轩忍不住唾弃自己,但回到繁星马上联系相关部门讨论《音乐ip影视化》的可实性行方案。

甚至拿出了《那些年》,打算拍出来试水。

之所以选这首歌,是因为有标准的电影可以借鉴,而且成本可控制,也适合公司艺人的发挥。

曹轩去年就有让繁星拍电影的计划,但一直没有找到合适项目。

现在看来,《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就不错。

因为歌曲和mv有一定人气基础,而且电影原作的票房不差,在内地、香江、台省、乃至东南亚都取得了非常不错的成绩。

就算有蝴蝶效应,加之时代原因,可能会达不到原作成绩,曹轩也不信会扑到底。

而且原作男主太狗逼,抢了他成名作,也许就轮不到他出来恶心人,也算是替天行道。

这也是曹轩少有毫无愧疚感的一次薅羊毛,甚至还觉得有点小爽。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剧本框架是现成的,不过相比于原版,肯定要做本土化改编。

国产青春片多是堕太、分手、跳楼、转学、撕逼、霸凌巴拉巴拉。

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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