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再不相信有人会跟一只乌龟过不去,也不得不承认的确是被人给搞了。
第一个重点怀疑的对象就是甘勇这逼仔。
对方作案动机最为强烈。
“呼~”
“敢搞老子的龟…”
方成性格谦虚温和。
那不代表没有脾气可言。
泥人都还有三分气!
现在被人暗地里给搞了肯定不乐意。
“先看看违法不?”
想了想。
方成打开手机搜索下。
要是对方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话直接请报警送他进去蹲局子。
可不管舍友不舍友情分啥!
这样的人太恶心,
说不定哪天还真的可能会给自己下个老鼠药啥的。
连乌龟都不放过的人心理肯定有点问题。
难保哪天就变形了。
看来搬出去住还是对的决定。
有系统的他不想自己阴沟里面翻船了。
看来得通过金手指找点东西防身保命才是最要紧。
这世道小人太多!
【涉嫌故意损坏财物】
“…”
不过!
查到的结果却是让方成愣了。
按照法律中的判定。
可以立为刑事案件: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则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最高可以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则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追究其违法责任,最高会被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目前,
这只乌龟肯定不太值钱。
其次,
这只乌龟中毒也还没死掉。
最后,
没够成严重危害公众的罪名。
三者相结合下来还真的不太可能有很重的处罚。
加之眼下也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是对方干的。
报警都不好办!
说不定就是来看一眼就走人。
“即便不报警!”
“那也得搞残你丫的先。”
方成喃喃自语道。
哪怕错过也不放过的。
考虑到桂职院这边明令禁止在宿舍饲养宠物和使用家电之类。
要是方成报警事情就闹大了。
能不能处理先不说。
自己先挨学校一个警告处罚。
到时候不一定能查出什么实际性的证据白忙活。
大概率会不了了之。
毕竟官家资源可不会浪费在这种小琐事上。
不过!
方成已经有了怀疑对象。
那自然也不可能轻易就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