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3 / 9)

王福田又思索了片刻,问:“你认为小丹告诉你那些话是什么意思?或者是她希望你能说点什么?按纪律她是不该把案情告诉亲属的,可是她告诉你了。”

芮小丹的这个电话在常人的判断里只能有两种解释:1.诀别。这是一个合格刑警的自然做法。2.芮小丹处于职业本能与求生本能的矛盾中,她在这种矛盾的心理驱使下给他打了电话,期望他能给她一个影响她心理倾向的意见。

丁元英心里非常清楚,王福田和赵国强作为芮小丹的同事当然倾向于第一种解释,可以通过他的证词排除第二种解释,突出芮小丹作为刑警临危不惧的正面形象。

丁元英更清楚,无论是哪一种解释都会带出一个他对芮小丹的感情问题。如果是第一种解释,人们会质问:以他与芮小丹的感情,既然他知道是诀别为什么不阻止?他怎么可以无动于衷?如果是第二种解释,人们会哀叹:当芮小丹期望他说一句话决定选择的时候,而他却给了她一个高尚而残酷的沉默。虽然有两种解释,但是这个问题无论怎么判断,都会推导出他对芮小丹面临生命危险却漠然视之的结论。

如果按第二种解释推导,那么他对芮小丹的死也应负有一定责任。

然而,芮小丹作为合格刑警还需要证明吗?“证明”即是对她的不尊重。他对芮小丹的感情还需要别人的理解吗?“需要理解”即是对这种感情的亵渎。

丁元英答道:“我只讲事实,不认为。”

王福田与赵国强相互对视了一眼,意思是:只能这样了。于是赵国强将询问笔录递给丁元英,说:“你看一下,如果没有出入就请写个日期签个名,按几个手印。”

丁元英看了看记录的内容,拿起笔在问话记录下面签上日期和自己的名字,然后用手指蘸了蘸印泥按了几个手印。

赵国强收好询问笔录,说:“丁先生,你是小丹的男朋友,我们是小丹的同事,也是很好的朋友。虽然我们没接触过,但是刑警队的人都知道你,也知道小丹对你的感情。现在我代表古城刑警队通知你,小丹已经不在了,是自杀。”

王福田说:“情况是这样……”他把通报过来的情况复述了一遍,然后说:“如果你知道小丹其他亲友的电话,也请你代为转告。那……我们就告辞了。”

赵国强走到门口,转过身说:“丁先生,我没想到你会这样对待小丹,作为小丹的战友我对你感到失望,也为小丹那么在乎你感到不值。”

两名古城刑警队的人走了。

丁元英用纸巾擦了擦手指上的印泥,想着要不要给欧阳雪打电话,因为8月5日法院开庭,欧阳雪和肖亚文都在北京做开庭前的最后准备,这个时候告诉她们这个消息显然会对她们的状态有影响。思忖再三,他还是拿起了电话。这两个人都是芮小丹最好的朋友,这么大的事如果不告诉她们,这种心理责任负担不起。

电话里,他刚说了几句就从欧阳雪的声音里听到她哭了。

打完这个电话,他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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