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3 / 7)

我分配一项具体工作,就这么干晾着。今非昔比,不招人待见了。”

于志伟笑笑说:“这种话你可千万别在我这儿说,别让人误解我搬弄是非。”

刘冰说:“我来找你是有事,有大事。乐圣的人我只和你熟,我想见见你们赵总,在见赵总之前我得先跟你打招呼,听听你的意见。”

于志伟问:“什么事?”

刘冰说:“法律规定,如果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可以在判决生效后的两年内提出再审申请。我想问问你,如果再审能推翻原判决,现在对乐圣公司还有没有意义?”

于志伟一怔,立刻警觉起来,问道:“你这是什么意思?”

刘冰说:“如果我在赵总和肖总正要签字的时候把格律诗的内幕文件当场公开,你们就有了新证据,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乐圣公司就能胜诉。如果胜诉对乐圣公司已经没有意义了,那我就没必要这样做了。如果对你们有用,你们能出什么条件?”

于志伟心里暗暗思忖:这是真的?还是圈套?现在离签约宴会只剩下两个小时了,而乐圣公司又是处在必须合作的位置……然而于志伟很快否定了“圈套”的可能,虽然乐圣公司是处在必须合作的位置,但是格律诗公司更需要合作,这也是格律诗公司之所以挑起一场商战的最终目的。从人品上判断,丁元英、欧阳雪和肖亚文都不是能干出这种事的人。

于志伟一笑说:“兄弟,你是想钱想疯了。丁元英是什么人你比我们了解,就算真有你说的新证据,那么重要的内幕文件能落到你手里?”

刘冰说:“这你就不知道了,我跟丁元英还真是有点交情。丁元英要回德国了,他也看出来肖总可能会对我下手,所以特意给我留了一个保饭碗的招儿,那个内幕文件的档案袋就是他亲手交给我的,贴了封条,还做了蜡封处理。”

于志伟说:“你怎么知道那里面肯定就是内幕文件呢?”

刘冰说:“我了解丁元英,他这个人从不撒谎。他的意思只是让我在必要的时候拿这个吓唬吓唬肖总,能保住工作就行。但是,我可不想就这么一直打工。”

于志伟说:“现在咱们两家公司正合作,你这样做合适吗?”

刘冰说:“如果你们能让林董事长瞑目而没去做,你们这样做合适吗?推翻判决,那格律诗就完了,所有的东西都得归你们乐圣。赵总是有脸面的人物,我不让你们为难,咱谁都不去干那种偷(又鸟)摸狗的事,我表面上是出于良心和正义感站出来揭露真相,跟你们乐圣没一点关系,你们是后来被感动了才给我奖励。你估计,赵总能给我点什么?”

于志伟在脑海思考着一系列的问题:如果错失一个可以推翻原判决的机会,这个责任他承担不起。如果是一场闹剧断送了两家公司的合作,这个责任他也承担不起。如果把这个难题上交给赵总,那就等于把赵总拖进了是非之地,连个缓冲带都没了,刘冰连丁元英这样帮他的人都能出卖,还有什么不能出卖的呢?

刘冰见于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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