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2 / 3)

了10年的时间,而从2个亿到破产只用了3年的时间。一个称职的干部应该善于远远地就能发现可能存在的危机,不仅在还没有形成威胁之前就预先化解,而且还要转化为可以利用的发展机会。轻敌、迟钝是商家的坟墓,谁犯戒埋谁。”

苏逸文看了一眼刘部长,示意他继续发言。

刘部长说:“乐圣一次性卖给格律诗1000副套件显然是在利用对方的幼稚和盲目,格律诗事件也就有可能是一次简单的清仓甩卖。但是,基于什么人做什么事这个守恒定律,只要我们看看组织、策划格律诗事件的核心人物是何许人,真相就一目了然了。我们知道格律诗的幕后人物是丁元英,我们通过各种渠道调查此人,此人是柏林大学经济学硕士,先后就职于柏林国际金融投资公司、北京通达证券公司、柏林《世界经济周刊》经济发展战略研究员。此人在1994年6月创办私募基金,据业内人士估计,私募基金受托资本最少超过2亿人民币,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从股市至少卷走2个亿。此人性格孤僻,不善交往,也没什么名气,但是真正了解他的人都有一个共同评价——鬼才。面对这样一个鬼才,我们还能说格律诗事件只是简单的清仓甩卖吗?”

总经理付子清补充道:“格律诗是在与乐圣1比50的资本力量对比下发起攻击,如果按此推论,一旦格律诗和乐圣优势互补,他们与伯爵的资本力量对比将缩小到1比4,格律诗又为什么不敢对伯爵发起攻击呢?”

苏逸文说:“我们对很多情况还不了解,但是并不妨碍我们去做一个最基本的判断,谁胜诉对伯爵公司的威胁更大?是乐圣还是格律诗?”

销售部部长许家玉说:“当然是格律诗胜诉对伯爵有威胁,因为乐圣胜诉只是各自退回原位,而格律诗胜诉则意味着他们掌握了更低成本的生产方式,价格是法宝,市场规律就吃这一套。伯爵产品全部在上海生产,综合成本比广东还要偏高,比格律诗就更高。”

企划部部长王振光也表态道:“我同意许部长的意见。”

苏逸文看了看其他几位干部。

其他几位干部纷纷表态:我们也持这个观点。

苏逸文说:“我们希望乐圣公司是一场虚惊,我们也希望这场诉讼只是hi-fi领域的龙争虎斗,但是这不妨碍我们预警在先和创造机会。因此我建议,伯爵公司以董事会的名义正式向格律诗提出我们愿以650万元的价格收购贵公司,同时向媒体公开发布消息。”

650万!这个天价的数字把在场的人惊呆了。

王振光脱口而出:“为什么?”

苏逸文说:“这里面有很多为什么,你问的是哪一个?”

王振光问:“为什么要收购格律诗?为什么是650万?”

苏逸文回答:“收购格律诗是预警和创造机会的需要,200万收购是趁火打劫,400万是抛媚眼。乐圣向格律诗提出600万的损害赔偿要求,说明格律诗有这个能量,我们在这个数上添加50万以示与争议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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