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在我的死缠烂打撒娇耍赖下,纪飞臣接受了自己莫名其妙多了一只宠物这个事实。
不愧是我笔下的男主角,这一路,他孤身一人前行,路上碰到个甲乙丙丁有麻烦都会帮忙,解救少女,拯救孩童,寻找粮食,勇斗丧尸。
生活每天都很惊险刺激,不过好在纪飞臣饭管饱,而且身为男主还足够强。
但很快我就疑惑了。
为什么男主角一个人在这里降妖除魔像西天取经一样,其它人呢?他的队友呢?小说里男主角不是还带着个小分队吗?
很快我就有答案了。
因为纪飞臣西天取经的最后一站,是枭风的基地。
……原来我穿越的时间点,正好是我断更的地方。
看情况,纪飞臣为了不牵连其它队友,决定孤身一人去救风谣情。
“我会打入他们的内部,然后,杀掉谢无衍。”
在即将抵达大本营的时候,纪飞臣坐在篝火旁,这么说道。
火光照亮了他的脸,显得格外有气场。
我:…溜了溜了。
在我准备偷偷溜走的时候,却被纪飞臣一把抓回来,搁在肩膀上。
“走吧,该上路了。”他说。
我总觉得这句话像是在送我上路。
别人不知道,但我这个小说作者难道还不知道在这本书里,关于谢无衍的设定到底有多变态吗?
这个时候还在升级的纪飞臣就去挑战传说级别boss,兴许他可以因为主角光环活下来,但他的鸽子一定活不下来。
但作为一只没有话语权的鸽子,我哭天抢地也没能阻止被纪飞臣提溜着来到了大本营基地的事实。
我本来以为,纪飞臣可能连枭风的门都进不了。
但我低估了主角光环,他不仅成功隐藏身份,以投诚的名义加入了枭风,还在短短几天的时间里,就在基地混成了一个知名人物。
在丧尸爆发后的不久,秩序崩塌,金钱逐渐失去了意义,人类也重新按照异能的强度分级,就像一个金字塔一样。
而枭风基地,就像是末世中生存现状的具象化缩影。
基地最底层,是平民收容所,越往上住的人,地位越高。
在收容所里生存的人多半是没有自保能力,异能无任何战斗属性且功能性低的普通人。如果要在安全的环境生存并且享受物资,他们需要进行交换。
一切都可以成为交换的筹码。
像纪飞臣这样攻击属性极强的异能,以及不凡的战斗能力,很快就住进了基地的中高区域,享受着一室一卫小套房。
俗话说,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我也沾了他的光,每天都有特勤队里的人借着给我送好吃的的名义来找纪飞臣唠嗑,试图抱大腿。
最刺激的是几乎每天晚上都有人来敲纪飞臣的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