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时,他永远敢一马当先,不论是县尉、知县,或成了蜀帅,甚至有朝一日开国建功。
当此乱世,唯战功最重,岂敢懈怠?
……
夜色中,云顶城中防御工事又多,双方是冲到近处才看清对方的旗号,相距不过三十余步。
姚世军的叛军还在张弓搭箭,李瑕已带人杀了过来。
“噗。”
不等眼前的叛军松弦,李瑕已一剑劈开其喉咙。
他有试着在练一些长兵器,比如向刘金锁学长枪。也学了更多的劈砍招式。
长兵器有天然的优势,而近身劈砍,刀更能聚力。因此到如今这宋蒙时期,剑这种兵器在战场上已少有人用,佩剑多为将领展示威仪之用。
但关键时候,李瑕还是更愿意用长剑。
脚步灵活、身手矫健、临阵冷静、意志如铁……这弥补了李瑕在兵器上的不足。
他飞快腾挪,倾刻间又杀两人。
同时,李瑕身上了挨了一刀,但他身上甲胄精良,这一刀并未破皮。
下一刻,武信军已杀进叛军的阵线。
姚世安甫一赶到,还未整理阵列,阵线本就散乱。而李瑕的人却是早以列好阵,随时准备着应对突发情况,这三十余步的距离,并未使他们的阵线散乱。
“噗噗噗……”
武信军长矛刺出,倾刻间收割着叛军的性命。
虽是以少击多,但主将的激励,阵列的优势,几乎是甫一交手,武信军就奠定了胜局……
姚世安张了张嘴。
他是老将,战场上的经验远胜于李瑕。
本来想的是,武信军正专注于战场,攻其背面,必可使其混乱。
他没想到,李瑕竟是丝毫不乱,且还身先士卒,让武信军来不及慌乱便随之一股脑杀上来。
这一轮冲锋来得太迅疾,根本没给姚世安施展的时间。
姚世安知道,此时再想力挽狂澜,有一个最笨的办法,即他也冲杀上去,激励士气。
但一瞬间,他却是犹豫了一下。
投降不就是为了保命吗?若还要死战,投降做什么?
“嘭!”
一声巨响,几个扛着大箱子走在队伍中的叛军被捅倒在地,箱子砸在地上,“咣啷啷”的响声中,金银铜钱洒了一地。
近处的双方士卒都愣了一下。
那钱币在火光的照耀下泛着光亮。
但没人去抢,他们只觉得……荒唐。
这种时候,杀声震天、血流遍地,却掉了满地的钱?
突兀、不合时宜。
谁都爱钱,但要有命花才行啊……
“守住城,所有人重重有赏。”李瑕大喝了一声。
“杀啊!”
血洒在钱币上,宋军继续向前杀去。
姚世安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却不知如何开口。
怎么说呢?打成这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