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 肉刑与噩梦(1 / 2)

小说:大明征服者小说 作者:酒老五

钱宁让人搬来一张凳子坐下缓缓说道:“六年前,京城葫芦巷有人冒充锦衣卫劫走苏淮艺馆的姑娘,如今你被苦主指认就是当年的劫匪,此事你可认?”

“认!”

钱宁笑了,冯彪认的很干脆,在诏狱能认罪认的这么干脆的无非两种人,要么是有恃无恐,认为就算是锦衣卫也奈何不了他,要么就是恐惧,害怕遭受一遍锦衣卫的酷刑,没人能在锦衣卫的无数大刑下还能不开口,与其用刑再说不如痛快的承认。

钱宁很显然认定面前之人是第一种,于是多了几分好奇。

但是冯彪的底气是什么?要知道在这京城能让钱宁不敢动的人可还真没几个!

“那么玉堂春如今在何处?又是何人指使你劫人?”

“无人指使,此女半途不堪受辱,已然投海自尽。”

钱宁哈哈大笑,笑了一阵道:“诏狱有酷刑数百道,至今为止还没有任何一人能将这全套酷刑全部尝试一遍,酷刑之下不要说是人就算是大罗金仙下界,这口也得开,你是不是想试试?”

冯彪冷笑道:“某家既然束手就擒,就没想过活着离开诏狱,钱指挥使有什么招数只管用在冯某身上便是。”

“倒是条铁骨铮铮的汉子,钱某这辈子最欣赏的就是硬汉,因为让硬汉开口比起那些一看见刑具就吓尿了的绵羊,会让钱某浑身通泰,说不出的舒适。”

冯彪想起了王爷有一次入卫时对全卫官兵说的那一番话。

那是一番关于军法的话。

在如今的军中当兵的如果犯了错,最正常的处罚方式是棍刑、鞭笞和斩首,斩首撇开不谈,光说这棍鞭之刑。

王爷说了,军棍和鞭笞都是肉刑,是让战兵因为肉体上的痛苦来认识到自己的过错从而记住教训,下次不会再犯。

几乎所有的战兵都认为肉刑是理所当然的,既然犯了错那么被打就是活该。

但是永王说当兵的不是小孩子,小孩子记吃不记打,适当的体罚可以让孩童畏惧,从而记在心里,在下次犯错之前一旦想起就会掂量掂量后果,这是因为小孩子的思想还没有最终形成,所以说教的效果不一定会太好。

但是战兵不一样,当兵的都是成年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拥有成熟的思想,同时抗打能力还要远远胜过孩童,对战兵用肉刑,确实能让他们承受肉体上的痛楚,让他们引以为戒。

但是这并不代表战兵从思想根本上认识到自己是错的,充其量下次再犯的时候再被毒打一顿也就是了,当兵的皮糙肉厚还怕被打?

因此王爷要求全卫官兵必须识字,因为识字能够明理,要让他们知道当兵的目的不仅仅只是为了拿军饷养家糊口,而是责任与大义。

当兵的责任就是忠于大明,打击任何敢于侵略大明的敌人,是为了让大明的百姓不会受到外族的欺辱,是为了让他们知道自己为何而战!

社稷、民族、百姓等等加在一起就是当兵的该去履行的责任!

那么当兵的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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