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觉得其人如何?”
“呃……彬彬有礼,一派儒雅。”
“嘿!”
陆老爹“嘿”然一笑,指点道:“此人到任不足二年,看着老实,既不捞钱,也不兴势,但是他那赞画陈胄,却在这城内很是活跃,结交了不少人,可见此人并不是个真正安分做官的。凡这等人,你须小心了,他以为你有的,你最好真有,若是无有,怕要遭殃!”
陆洵正打算拉这位周县令进朋友圈的,闻言想了想,笑嘻嘻,“那岂不正好?”
陆老爹瞪眼,终于一指头戳到了陆洵胸口,“好好想想!偶尔写出一首诗来,还真当自己成了才子了?你是个什么货,谁能比老子更清楚?”
顿了顿,他小声道:“以后写不出来了,他却以为你能写出来,却怪你不肯分润,你待如何?”
陆洵想了想,虚心请教,“那该怎么办?”
陆老爹终于满意,“贬低自己!把自己说得一钱不值!让他早早的就对你不抱期待便可!绝不要他看重你,你也就看自己比山还大了!懂不懂?”
陆洵笑笑,会意点头,“懂了!”
陆老爹的意思,他是真的明白了。当然,具体怎么做,就未必会按照他的说法了——他又不知道,自己也不可能说,别说什么“他认为你有的,你最好真有”了,就连周县令不认为自己会有的,自己也同样有!
此时节,陆老爹自然不知道儿子只是虚虚答应了,哄他开心的,顿时便回嗔作喜,扭头对陆老娘说:“善哉!我儿竟似真的开窍了!”
…………
近傍晚时候,陆家也就吃完午饭没多长时间,严骏与裴易二人已联袂而来。
“洵兄,你来瞧瞧!主要是骏兄执笔,我只是小做参议而已。”
裴易笑着递过一份文稿来。
字迹工整,却是一份未署姓名的邀请函底稿。
这就是陆洵委托他们二位做的事情了。
「初读」之利是如此的大,几乎没有人会不重视,像陆洵那样,在自家院子里,对着两个未曾「开窍」的人,并一窝鸡犬,就随随便便把一首四星之诗的「初读」给“浪费”掉的情况,可以说是绝无仅有的。
如果只是自己人,他当然可以继续那么“随便”。
但现在,短短一日,他就很敏锐地发现了之前自己不曾察觉到的「初读」的巨大威力,所以这第一首公示在外的诗,他不准备再“浪费”他的「初读」了。
他准备借着这首诗的「初读」,来拉一下自己的朋友圈。
那就有必要像模像样的,办一场「初读」会。
“文采斐然,而又言辞恳切!不愧为骏兄手笔!”
陆洵不吝称赞,但其实,他根本就没怎么仔细去看那满篇的之乎者也,反正别管邀请函怎么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邀请”二字,重要的是「初读」的与闻之权——有这一点在,严裴两位就算写了一坨屎出来,也是香的。
更何况,两位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