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人间(三)(3 / 4)

好看,又难看又无聊。”

末了,他又开心起来,“我还要在这里等他回来呢,总有一天,他会回来的。”

“他”,肖童知道他指的是那个“祂”。传说中创造了永夜城的神,《神灵、羔羊与乌鸦之歌》中的那个神,可祂又去了哪儿呢?

祂离开人间、离开永夜城又有多久了?

至少这世间已经毫无祂的踪影。

肖童想着,忽然又听乌鸦先生略显兴奋地看着监控说“看看26404这个小可爱,这才是最适合接任典狱长的人啊!”

精神病院内,一场杀戮已经拉开了帷幕。

郑莺莺独自游荡在走廊里,从破碎窗户里吹进来的风刮起了她的斗篷,露出斗篷下过于纤细瘦小的身体,那脚踝,看着一折就断。

她看起来也确实不强,但她的斗篷和披风都很古怪。

“聪明的乌鸦先生还以为你会更看中27216和79081,可是你都没有把‘万象’给他们,反而给了404。”乌鸦先生觉得自己聪明极了,他会喜欢404,也只是因为她比靳丞和唐措更心狠手辣一些,对于生存有着极其强烈、强到让人无法忽视的渴望,这样的人,很让人期待她最后会走到什么地步。

可比起靳丞来,她本身的实力还是很弱。

万象,指的就是那件红斗篷,具备一定的伪装效果,且防御极强。在永夜城所有的防御类装备中,它一定可以排进前十。

“我跟她打了一个赌。”肖童笑笑,双腿交叠着优雅地坐在扶手椅里,抬手抵着下巴,说“她想活,想要靠自己活,去拼、去抢,而不愿意直接留在g区。所以我放她出去,三天之内,无论她用什么办法,只要能拿到一百个点,我就把万象送给她。”

“吓死个人的典狱长什么时候开始做慈善了?你们人类管这个叫做慈善,对吗?对吗?”乌鸦在书架跳来跳去,好奇得很。

三天,一百个点,换“万象”这样的神装,在乌鸦先生看来,无异于做慈善。更何况郑莺莺现在还握有“无名之匕”,万象加上无名之匕,再加上郑莺莺那样的心性,这得打造出一个什么样的怪物?

不过乌鸦先生也猜得到郑莺莺离开g区时,肯定只剩一口气了,典狱长哪怕要做慈善,别人也不是那么好接的,他又问“她怎么办到的?”

肖童却只神秘一笑,道“天时、地利、人和。”

当时所有玩家的注意力都在e区的特殊副本上面,忙着抢夺十二乐章,无人注意到郑莺莺这样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甚至连号称分·身三千的乌鸦先生都没有分给她一个眼神,这是天时。

靳丞一手打造了东十字街安全区,郑莺莺身为一个手上还没有沾过人命的新玩家,正好可以躲在这里,这是地利。

她本来会死,因为点数被孟于飞夺走,她连买药的钱都没有,更遑论挣到那一百个点,但她在没出g区前就碰到了江河,这是人和。

江河带她离开了g区,所谓送佛送到西,不仅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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