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亲爱的,你觉得格里菲斯怎么样?(1 / 4)

小说:血水 作者:大瓜熊

刚从军那会,尚未被选为修托拉尔的威廉是一名小士官和见习骑士。他最亲密的伙伴,骑枪“贝希摩斯之牙”只是一把无名之枪。不过,即便无名,“贝希摩斯之牙”也是绝对非同寻常的。枪刃就有半米长,寒光闪闪的八面破甲棱无坚不摧。普通的锁甲自然不用说,哪怕是三层重铠都能一击而破。龙鳞他没有试过,但是亲手捅死过比蒙,想来再捅死一条龙也不是什么问题。

当然,那头比蒙不是威廉一个人干掉的。在他从中队伙伴们的尸堆里爬出来,用当时还未命名的“贝希摩斯之牙”捅进已经在地上抽搐的巨兽眼窝的时候,他除了那把骑枪就什么都没有了。

他像丢了魂一样坐在干硬的血块和七零八落的队友身边,眼泪在脸颊上留下了两道血痕。军团找到他的时候,军医们一致认为他的理智和灵魂已经全部丢在了那片战场上,留在甲骑兵部队里是个随时都会失控的危险。

军团急忙将他送到后方,送到远离前线的山区里去。在第二纪1420年前后,东方行省的新领地上到处都是游荡的怪物,渗透过来的兽人和巨魔猎手,还有恶心猥琐的哥布林。威廉,那时候还是二级小队长,被派到那里,负责指挥一个开拓团定居点的民兵绞杀树林和山谷中的威胁。

这本来是个极危险的事。定居点就在通往前线的补给线上,穿插过来的敌人经常顺手就把居民和驻军给灭了。

威廉却守住了那里。他不仅给“贝希摩斯之牙”挣得了名号,还把那里建成了一个吸纳附近难民和溃军的大城镇,如礁石般屹立在汹涌的血潮之中。每天都有开拓民来到这里,想要得到庇护,还给威廉起了个绰号——

“泪眼·威廉”

这个绰号非常不好听,威廉也极其讨厌。但是,当他定期在定居点的高地上守望,东方群山的狂风将前线的血腥气送来的时候,他就会听到旋律诡异的笛音,看到蠕动的一团团影子,眼眶里流下止不住的血泪,骇人至极。

有些见识广博的居民偷偷说,这是失控的前兆。二级小队长的灵魂被困在了疯狂的远山脚下,再也回不来了。

威廉也能感觉到自己的末日将近。他越来越频繁的看到狰狞扭曲的黑影滑稽又恐怖的四处游走,视野的边缘是蠕动的黑线,哪怕是晴天,他的眼前都是一片昏黄。令人狂躁的呓语变得越来越清晰了。

他似乎聆听到仰慕已久的中队长在呼唤自己。

突然有一天,镇上来了个贵族少女。她的衣着极好,装备精良,但是风尘仆仆。湛蓝色的眼眸如宝石般煜煜生辉,淡淡的金发像晨曦一样,威廉昏黄的世界突然有了别的色彩。

“这里就没有别的非凡者和佣兵吗?”女孩已经把镇上仔细的检查过了一圈,满脸失望的嘀嘀咕咕,然后强打起精神,摆出大小姐的姿态,“好吧,我是爱莲娜·德·拉莫尔,听我说,见习骑士先生,我以拉莫尔家族和你的封君的名义征召你为我作战。驻军那边我已经做好了备案。快,尽量多带些民兵跟我走。我哥已经失踪三周了,无论如何得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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