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闫耀宗(2 / 3)

小说:歌迷作文 作者:寒门

红着脸说道:“下个星期吃饭的时候我带你去,不过见面时可不许像现在这样乱说话啊!”

田韶心头一沉,她刚故意说姐夫其实是试探李爱华,却没想到她竟默认了。也不知道这闫耀宗有什么魅力,不过一个星期就让爱华姐想嫁他了。

下班后田韶去了供销社,买了香皂跟牙粉毛巾等东西,另外她又买了一斤红糖。

看着柜台上摆放的水果糖,田韶颇为遗憾,要有糖票肯定买一斤回去给四丫五丫吃。唉,时间快点过吧,再过几年只要有钱什么都能买着了。

出供销社的时候田韶看到了个熟人,其实也不算熟,毕竟只一面之缘。

赵康看到田韶就与她道歉,说道:“这位女同志,上次的事对不起啊!”

田韶其实觉得赵康挺好的,看着就稳重可靠,可惜不合李爱华的眼缘。她笑着说道:“上次你已经跟爱华姐姐说了对不起,不用再特意跟我一个蹭饭的说对不起。”

赵康对田韶印象极好,笑着道:“我是替我战友给你道歉的,他那人不会说话你别介意啊!”

田韶都将这人忘记了,没想到竟会被赵康再次提起:“当日是我唐突了,他并没做错。说起来你们既是战友又是同事,可真太有缘分了。”

就事论事,她觉得那男的挺好的,定亲后并没仗着出众的外姓跟人搞暧昧。品性好有担当,唉,可惜有对象了。

赵康心道若是真定了亲确实没错,但问题这这家伙二十四岁了连对象都没处过。只是后来他知道田韶才十七,跟裴越年龄相差太大不大般配:“他是我战友,不是我同事,这次是路过这儿就过来看看我。”

都有未婚妻的男人,田韶也没兴趣知道对方干啥的:“天色不早了,我要回家了。”

看着田韶的背影,赵康自言自语道:“我若有那家伙的桃花运,也不至于被家里一直催婚了。”

长得好就是占优势,这些年裴越从不缺追求者,甚至军区大首长的女儿都哭着喊着要嫁给他。结果这家伙硬是不松口,最后还被调离了。所幸运气不错,调去的地方虽很凶险但更有发展前景。

回到家里四丫就迎了上来,田韶不等她开口就道:“买了一斤红糖,等晚饭后泡一杯喝。”

没奶糖有红糖水也不错,四丫瞬间转忧为喜。

田韶觉得这孩子太容易满足了,相比后世的那些孩子,现在的人太苦了。

洗了一把脸田韶就将二丫跟三丫叫过来,问道:“你们跟着方姐学了五天了,感觉怎么样?若是觉得好,以后就让她教;若是不好,咱们再去找过。”

三丫犹豫了下说道:“还可以。”

二丫却不认同三丫的话,她很直白地说道:“不好,她讲得东西我根本听不懂,我好几次差点睡着了。”

相反,田韶讲的浅显易懂并且生动有趣,一两个小时她都听得下去。方小洁讲课,五分钟都坐不住了。

田韶直接将二丫的意见忽略掉,与三丫说道:“既觉得还可以就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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