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辆轻型马车连成一串,三十人扮成随行的奴仆,二十人扮成护卫的佣兵,其余亲兵均藏在马车上。
远远看去,马车缓慢的速度,深深的压痕都说明载满了货物。但实际上,除了几坛罗姆酒外,全都是一袋袋沉重的沙子。
随风远远地飘出去的醉人的酒香,满载的货物,再加上数量稀少的护卫,杨凌相信对饥肠辘辘的土著绝对构成致命的诱惑。
果然,离开维森镇不久,在商队外围警戒的角蜂兽就传回了鱼儿上钩的消息。一群衣衫褴褛的地精正悄悄地围过来,似乎准备把商队一网打尽。
盘腿坐在马车内,杨凌闭目养神,脑海里浮现出一幅幅陌生的图像。速度飞快的角蜂兽仿佛一只只高速移动的摄像头,实时传回了周围的情况。
随着巫力越来越深,他发现角蜂兽传回来的图像越来越清晰,有效距离也越来越远。如果说刚开始的时候是一幅幅模糊的黑白图像,那现在则是一幅幅数字电视般的彩图,距离越近就越清晰。
八百米,七百米,六百米,六百五十米.....。来袭的地精越来越近,角蜂兽传回来的图像也跟着越来越清晰。
地精是一个古老的种族,身高只有常人的一半。传说他们是侏儒的旁系,也有人说他们和矮人是同一个祖宗,但外表肮脏的地精却从来都没有承认这些说法。
传说几千年前,他们曾是泰伦大陆的主人,有过辉煌的历史和文明。也许正因为如此,地精们都有一股莫名其妙的优越感,就跟他们的胆小肮脏一样闻名。
在维森镇,杨凌曾听过一个笑话。
一个饥肠辘辘的地精潜入一个人的房子,潜到厨房吃饱喝足后还装了一袋粮食带走。被抓起来后,面对主人的怒火,他申辩说这是‘拿’而不是‘偷’。尽管被打得遍体鳞伤,却死都不承认是偷东西。
跟力大无穷的矮人不同,地精矮小瘦弱,加上不会魔法,所以造就了他们胆小如鼠的天性。在人类帝国,地精基本上就是废物的代名词,骂一个男人没用的时候,女人们常说的话就是‘你这个没用的地精’。
地精在人们心里的印象,也就可想而知!
地精天生胆小,但聚成一大群后,有时却又会很疯狂,自持人多势众铤而走险。来袭的这帮家伙也没有例外,有胡子苍白的老人,有走路都一蹦一跳的小屁孩,乱糟糟的一大群。初步估计,起码有八百人。
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劫匪?
明白地精的情况后,杨凌摇摇头。这群衣衫褴褛的地精,没有统一的盔甲,没有鲜明的旗帜,浑然不觉跟在他们身后的角蜂兽。精心伏击之下,相信野蛮人只要一轮冲锋就能让他们全军覆没。
“大人,来袭的地精越来越近了,要不要马上出击?”收到斥候的回报,明白敌人越来越近后,扮成佣兵的阿古苏沉不住气了。
“别急,引他们走近一点,然后再全军出击,把他们一网打尽!”顿了顿后,杨凌接着说道:“命令斥候继续在周围警戒,预防敌人还有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