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4【互联网精神】(2 / 3)

小说:重生之白手起家 作者:王梓钧

信、中国银行和清华大学在联手做东方网景,这事你知道吧?”

“知道,”张朝扬说,“但那不是单纯的商业网站,而且暂时还没联网。”

宋维扬又说:“四通利方(新浪前身)你知道吧?”

“知道,两个月前刚刚创立的,是中国第一个正式的互联网站。”张朝扬说。

“这些网站的规模都很小,内容也很少,不利于网民浏览获取信息,甚至使用搜索引擎也是浪费时间,”宋维扬笑道,“你明白我在说什么吗?”

张朝扬真没听明白,主要是他想的太多,大部分精力都在琢磨着如何忽悠宋维扬投资。

一直在旁边听他们对话的丁明,突然道:“扬哥,你是说咱们做超链接,把那些小网站的有用内容都偷过来?”

“哈哈哈,”宋维扬大笑,“互联网的精神就是共享,这怎么能叫偷呢?这叫共享精神!”

张朝扬目瞪口呆,这种事情欧美也有,但都偷偷摸摸的干,还真没有哪家网站靠超链接偷内容做大的。

我们上一章的表述可能有些问题,历史上,张朝扬做的不是导航网站,而是各种超链接的偷窃网站。东方网景、瑞得在线、利方在线、新华网、人民网等网站如果出现什么有用的内容,张朝扬立即超链接偷过来,还给这些超链接起名为“指南针”。

渐渐的,张朝扬的超链接内容越来越多,并且分门别类罗列出来,于是一个大型门户网站就这样诞生了。

这肯定是偷窃行为,就拿人民网的一篇新闻来说。别人辛辛苦苦派记者采访写稿,又有责编审核校对,刚发到自家网上,张朝扬就超链接偷过来了,而且一分钱的版权费都不给——至少起步阶段是这样。

所谓互联网的共享精神,归根结底就一个字:偷!

张朝扬皱眉道:“这种侵犯版权的事情,小打小闹还可以,做大了之后肯定会被人起诉吧。”

“法律空白,”宋维扬说,“不仅中国是这样,国外也是如此。发生在英国的‘全球链接第一案’,现在还在打糊涂官司,原告和被告双方各执一词,而法官则是倾向于被告的。现有的各国法律,都没有对超链接侵权做出严格规定,就看谁请的律师更会耍嘴皮子。”

“你是让我专门做超链接?”张朝扬不由苦笑,“我本来想做中国商业互联网第一人,没想到要做中国互联网偷窃第一人。”

“是共享,不是偷窃。”宋维扬纠正道。

“那,咱们就做共享!”张朝扬咬牙道。

宋维扬说:“我先给你50万启动资金,到年底再给你250万。你以技术和管理入股,怎么样?”

张朝扬说:“我自己也攒了2万美元,可以一起投进来。”

丁明突然插话道:“我把股市里的钱拿出来,有30多万,我也想投资!”

张朝扬有些吃惊的看着丁明,一个普普通通的小胖子而已,居然也是敢于创业的个小富豪。

宋维扬想了想,说道:“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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